10月中撞到停在路邊的一台b車車牌凹陷,兩個月來b車車主正常使用b車,上星期五b車車主叫原廠拖吊保養與維修,因車牌凹陷引起車牌附近掉漆要求整支保險桿重烤,我的保險公司也同意理賠了。近日b車車主打電話來說因為我撞到才需要維修引起這幾天的日常生活不便,要這幾天的交通代步費(計程車),保險公司說我不用付保險公司也不會付,但對方打來說她知道保險公司不付所以要我私下給。如果真的要上法院我也是有時間可奉陪,只是想知道要如何讓對方講點道理知難而退?或是我這邊可以怎麼做會更好?
我原本也是想大事化小,造成人家通勤不方便就花點錢補償一下,羅東到宜蘭5天每天240元的計程車資我本來要付了。但b車車主今天說她可以告保險公司要我們賠更多,不知道是否用的是維修車輛造成車價減損這理由?但保險公司同意原廠烤漆費用及車牌架等物的維修更換,這樣還要減損多少嗎?b車車主講這樣反而引起我好奇,想陪她走法院看看她還有什麼招?
2年半的bmw另外,如果她開去原廠維修,若原廠提供代步車輛,也能解決她通勤的困擾;但剛剛得知她為了省油錢跟etag通行費,選擇了叫台北的原廠來拖吊(我們在宜蘭),造成她車子一星期才回來(原廠報修2天,她開5天收據,本來還想只用一張收據自己寫金額,我說保險公司要看一張一張實報實銷)。愈想我就愈不想吞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