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舊換新,貨物稅5萬元補助掛名是否違法?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車報廢後不再購買新車,
能否掛名先登記在我名下領取5萬元貨物稅退款,
然後再將車子過戶給需要買的車主? 這樣會不會違法?
謝謝。

chencoup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恕刪)

不會阿~~我就知道有很多人都這樣搞!!
請低調 低調 以上是合法的 但是請低調再低調

chencoup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車報廢後不再購買新車,
能否掛名先登記在我名下領取5萬元貨物稅退款,
然後再將車子過戶給需要買的車主? 這樣會不會違法?
謝謝。

這樣不就變二手車了嗎?

chencoup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恕刪)

政府不會管你如何私下買賣
如別人不在意是買二手車的話,隨你們高興
就是掛妳名下,車子別人在用,時間到了再過戶,一堆車主是媽媽,兒子在用,合法
妳就確保對方不會發生重大事故,交通罰單不繳等問題,即可

chencoup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恕刪)


這種事情不需特別拿出來討論,

低調再低調才是正確做法。
不用低調啦,不算違法
政府不會管你啦
問題是除了親人
誰會為這5萬買二手車或領牌車
領牌車都折1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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