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事實:
1.跟車商買了一台車,總價110.9萬,談好折扣6萬+配件,先付了訂金5萬。
2.因為現金不夠,車商提供兩種貸款方案,第一種年利率1.95%,但利息先付,
第二種是年利率 2.75%, 我選了第一種貸70萬,5年還款,每月還11667元,
貸款銀行也核貸了。
問題:
車商今天傳給我餘款金額算式:
車價1109000➕利息33600-折扣60000-訂金50000-銀行撥款666400=366200元
我提出質疑,銀行僅撥款(實際尚未撥款) 66萬6400元,不是就已經把利息扣掉了,
我之後每月還11667元,60期總和是70萬,等於將利息還給銀行了
為何車商還要收一筆33600元的利息,這樣不是收了兩筆利息!!
但是車商說是我理解有誤,銀行則說不關他們的事。
而且依照這樣算的話,等於我借款70萬元,5年總計付了67200元的利息,算起來利率差不多是3.7%,而且還有部分利息是先付的,這樣我還不如選2.75%的方案。
想請教各位社會賢達,真是我理解錯誤?
這種貸款方案本來就是這樣操作的?
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
車商來電表示算式寫錯,銀行撥款應該記成70萬才對…………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