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修背景與車況說明
本車輛於 2025 年 4 月 14 日送至「A保養廠」,原預定進行EGR(廢氣再循環系統)關閉作業。
送修當時,儀表板已顯示 DPF(柴油微粒濾清器)系統阻塞故障燈號,此情況早於前一家「B保養廠」保養時已出現,本人亦主動向A保養廠人員說明。
保養廠人員表示:因 DPF 堵塞,需先進行 DPF 清洗,方能執行 ECU 與 EGR 作業。基於對保養廠專業的信任,本人同意其建議並安排 DPF 清洗。
二、清洗與維修過程說明
2025 年 4 月 15 日上午,A保養廠開始進行 DPF 清洗作業,使用市售「梅花牌 DPF 清洗劑」A+B 劑。當日下午,保養廠經由通訊軟體傳送現場清洗影片與照片,表示觸媒積碳嚴重,需要追加第二劑清洗,並指出噴油嘴與進氣岐管也堵塞,建議一併清洗。
晚間 8 點,保養廠人員來電詢問是否一併進行 ECU 一階升級與 EGR 關閉設定,本人同意其提議,並請其一併施作。
三、事故經過
2025 年 4 月 16 日上午,A保養廠完成積碳處理後進行試車作業。期間車輛於底盤「變速箱附近」突然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全車,造成車輛內裝、電子系統及機構全毀,幾近全損。
四、消防調查結果5月中,消防調查結果為「無法排除滲漏之變速箱油引燃排氣管」之可能性。(3月中有在B保養廠換變速箱油)
五、想請教
1.請問事故責任是A廠比較大還是B廠?
2.此案賠償及法律流程該如何進行?
3.是否有推薦的律師呢(嘉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