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網路店家永遠吃虧
開店什麼最重要??
一些口耳相傳的訊息
有的真的可以讓一間店好或是不好
試想你是消費者 本來要去這間車行買車
結果看到了這些負面訊息
你還敢去買嗎????還沒進去就已經已經在心裡打個X了
很多人只會再網路砲放一放 反正又沒人知道我是誰
這種人也需要受點教訓 才會怕
好或不好 自有消費者買完會去評斷

評價是相對的
少數的負面評價如何能敵多數的正面評價
如果消費者不多做功課蒐集資訊
被少數負面評價所蒙蔽..... 是他自己的損失
€阿財€ wrote:
我是世一老闆.我來說...(恕刪)




老闆

對一百個客戶好可能只有一個人記住 但對一個客戶不好 對方可能會記住一輩子



支持樓主~
言論自由在不妨礙他人利益前提下產生~就如同01精神有圖有真相!
常常在01看到發言的內容~某人說~隔壁說~同學說~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說法!
大部分的店家都是正規在經營生意的,就如同社會上大部分都是好人一樣
台灣是個寶地~可愛的寶島,在國外~調整要錢~打氣要錢~什麼都要錢!!!
國內店家要錢的不多吧?
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腳踏車店老闆呢?....................


對店家無謂要求越多的人~當上老闆一定是最機車的那個老闆~
我不是腳踏車店老闆!
提告 +1

建立信用難, 破壞信用只要一張嘴.

人都有自己固定的風格與隨機的情緒.

好老闆也有壞心情的時候, 壞老闆也有好臉色的時候. 這會影響到當時的客戶.

我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完美, 每個老闆都是菩薩轉世.

自己的意見在私領域講講應改沒問題, 但在01這種公開平台, 話講出口前, 應該要有面對法律問題的心理準備.

飯可以隨便吃, 因為落塞時你可以自己找茅坑; 話不可以隨便講, 因為別人不見得想落塞.
看到現在大樓蓋了不少....
到也沒有看到版大如何證明他真的把那位所謂"阿威"的鏈條弄好...
既然是告方, 就要提出夠力的證據表示你有做好(舉證)... 才能告對方是毀謗 (還是我的法律素養差, 是要被告舉證?) 有人說版大的贏面不小.... 我真的看不出來.....

對我來說, 拿出專業證照不代表你的良率到達 100%, 只能代表有心的情況下你做得到/好..
就像是每個人開車都要有駕照....然後勒? 就沒有車禍會發生嗎??
所以我想切卻的證據要提出來, 才真的有用~~

當然, 我相信樓主是有能力有條件做好的, 只是這種兩邊很可能都是死無對證的情況下...要述諸於法律...
我看法官應該也很頭大吧...

當然台灣目前是走向法治社會, 提告是一種很正常保護自我的方式, 但是我認同很多人說的, 告下去, 負面的印象有可能會大幅提高... 說實在的, 現在腳踏車熱開始有退燒現象, 如果還是要堅持很多事情, 往往最後真的吃虧的不是被告的... 又如果沒有告贏.... 除了版大心情會不悅外....還會傷荷包...打官司不管如何都要花錢花時間....這樣真的好嗎? 如果版大真的無法氣消, 就衝吧, 靜待法律的結果.... 也希望不管贏或輸, 也上來說一下... 讓大家知道真實的結果會是如何的...

有人說到苗栗某家車店也活的好的情況.... 我只能這樣說, 幾年前, 我本來在考慮買 Civic 8代, 可是發現台本發存證信函給 Mobile 01 要蔣大把該文刪除還是鎖起來... 看到後我就完全不考慮台本的車了.. 台本會因此倒閉嗎? 我不認為會, 因為台本賣的車有他的優點, 會讓某部分人還是繼續消費, 但是至少他短期間就少了我一個顧客了!! 當然這件事情和這事情不完全相同, 但是對於不能忍受不同聲音的(因為我也看不出來"阿威"有毀謗的意圖), 就要提告.... 我很反感...

最後, 就算告贏了, 也不一定真的贏了....
如果撤銷告訴, 也不一定是真的輸了....


1Ds2+400D+1n+28-70mmF2.8L+70-200mmF2.8LISII+58AF-2=手拉傷.
應該是那位被告要舉證世一沒把那位所謂"阿威"的鏈條弄好...,負責舉證的輸的機會比較大啦!!
demonderrick wrote:
到也沒有看到版大如何證明他真的把那位所謂"阿威"的鏈條弄好...
既然是告方, 就要提出夠力的證據表示你有做好(舉證)... 才能告對方是毀謗
€阿財€ wrote:
我是世一老闆.我來說...(恕刪)


各行各業都有所謂的惡性競爭吧...就算不上網說..搞不好以後同行間就開始說您那買車不能抱怨..抱怨妳的車沒弄好會被告...
當然..每個人都有辛苦的過去..但是.別人不會在乎..
我12年前剛接觸自行車的時候..為了換一支前差...ballistic 450..3500元.(那時候算貴了)被老爸打斷過一隻手..
但是..現在我靠那雙被打斷過的手..修理單車...過生活...
對我來說..這是服務業..不說借客人打氣..甚至親自幫客人打氣..客人不方便簽車道店裡.到客戶家中換胎..

技術無價..客人的口碑更是無價..
rednosedeer wrote:
當時就讀的國中就在世一附近,桃園人應該都知道,我的捷安特公路車是在住家附近的店買的,捷安特的喔!...(恕刪)

嘿 我怎麼不知道你的捷安特是在住家附近的店買的... 可能桃園住的不夠久吧...
看了整層樓.及店家與原告的PO文.只能說..............真的提告成功的話.是不是有點浪費社會資源啊!!店家在提告前看來好像沒有跟(阿威)先行溝通過的樣子.又按照店家PO文說阿威是疑似同業...那麼證據呢??店家若能向阿威提告理應也已經查出阿威是哪位人物了吧!!是不是可以拿出他是同行的証明呢??當然阿威在PO此文時也有它應該負責的地方.只是PO了一篇不如人意的文章就要遭受店家的提告相信也是阿威本人所始料未及吧!!...................................(心裡話:待人處世應該要謙虛點.得饒人處且饒人.)


PS.如果阿威真的有辦法提出證明他是在店家內消費的受害者....那麼店家您又做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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