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這件事情,不是製造商的完全責任,使用者的責任,更高過於製造商。
您車上的東西,掉到路上,您會怎麼做?
1)分別掉得東西是重不重要的,
2)決定是否取回或是忽略,
3)決定取回或忽略後,下一個行動。

顯然,使用者在第二個選擇點時,是有不符期待的,這裡所謂不符合期待,不是指對或錯,而是當選擇有許多項次,以解決這樣的事件時,使用者忽略了最好的選擇,而在當下以為這樣的選擇是最好的。當然,這不是個錯誤,而是經驗累積的關係。

再者,請教使用者,發文的原始目的是什麼?真正原始目的是什麼?真正的而不敢說出寫下的目的又是什麼?其實您不就已經有很好的選擇了嗎?網友們的立場各自不同,自然有人會站在您這邊,有人會站在生產公司那邊,但我會問您的是,現在,您的目的是否已經不相同了?

您在怎麼用自己的故事,得到什麼樣的回應,自己看看吧,別人說的○,不是您的,您說的,才是,下一步,您的選擇是什麼?

不知道沒關係,且看您在上次的選擇後,得到那些支援與回應,由這樣的方向去思考吧!活在害者的角色中,固然會讓您收到很多回應,但不會幫助您,改變已經發生的結果,現在,此刻,重新選擇吧!
過去不執著,未來不妄想,現在不分別
codebook wrote:
但是事主卻也不願去調閱錄影帶,甚至在事發後連單車都不想撿回
二個強而有力的証據不去做,卻上網希望能用網路的力量來制裁廠商
而也不表明為自己的發言負責...(恕刪)



小弟沒有全篇看完...,只是您說的這點我也覺得挺怪~因為我沒全部看完所以我不知道事主對於單車撿不撿的
心態不詳,只是該公司有向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求證調閱資料,但是卻未尋得單車...這點真的頗令人納悶。


單車那麼大一台真的掉在高速公路上會憑空消失!?


還是有人有針對這部分回覆我漏看了嗎?這麼大的東西掉在國道上是很危險的事吧!
融化的雪人 wrote:
個人覺得,這件事情,不是製造商的完全責任,使用者的責任,更高過於製造商。,...(恕刪)


雪人先生
您的捷安特故事是GIANT的責任還是使用者的責任? 您怎麼確定攜車架是使用者責任更高?

不是親眼看到的, 沒有專業能力的, 最好是不要幫忙下結論!
騎得自在,騎得輕鬆
我沒使用過SBC900 我是用後背式的
我放置自行車時有一個步驟是將車輪固定在置車架的溝槽 前後都有固定帶

我想問的是SBC的溝槽有那麼強壯嗎 因為我看了2張圖(可能是圖片不清楚)
似乎溝槽並無變形的跡象(2台自行車高速掉落的拉力應該很大吧) 還是SBC並不用把車輪固定在溝槽

很抱歉 只是就圖片提出問題 無意偏幫哪一方
ezrack wrote:
「召回SBC900補強」建議的理論基礎:
是SBC900系列在設計上會造成「材料疲勞」問題,
不是這件事故單一的建議,而是全系列共同的問題。
而且是友善指出設計缺失的建議,不是要求,
快客公司可以放著不管,時間會證明一切。


請問

你有什麼証據可以証明
SBC900系列在設計上會造成「材料疲勞」,你也只提供用文字描述而己嗎?

根據目前快克公司的回答
固定座總成含泡棉管、U型架、小旋鈕、大旋鈕及固定板
快克公司懷疑事主是固定板沒有安裝而不是材料疲勞

事主己經親身試範了在未安裝固定板時,証明會產生斷裂,那又如何

所以我才請事主提供安裝前照片,推翻快克的推理..

來証明你所謂的「材料疲勞」,你不覺的這樣子動作比較合理嗎?

請事主先証明這個事件是在正確使用下發生的事故
frankosin wrote:
我沒使用過SBC90...(恕刪)

一語驚醒夢中人,您提出一個重要問題:

我也是SBC的使用者(備胎型),SBC攜車架的車輪固定滑槽上是有固定扣環的,
也就是說,就算是中央的固定座斷裂,"理論上"單車只是會向後躺在後車廂上,輪子應該還固定在滑槽上!
這不是猜的,我親身發生過,自己沒鎖緊中央固定座的抓臂導致單車鬆脫就倒掉,
我開車在北一高十八標上開了數公里才發現單車倒了,但單車還是鎖在車上!

因為原事主只有拍局部相片,我建議連滑槽都要攝入,
如果滑槽扣環斷裂那比較可以支持事主所述;
如果滑槽完整.......我推論的理由不外乎:
1. 架單車時沒有鎖上扣環,事主有使用不當之責(但這跟中央固定座之強度無關)
2. 我不敢說.....

Nomar wrote:
一語驚醒夢中人,您提...(恕刪)


這個問題在另一個討論中我和另一位有問
但樓主沒有回應~

Maxtrid wrote:
輪胎上應該還有繫帶....理論上 就算中間斷掉..........
單車也不可能會掉到馬路上吧............(恕刪)

FelixWC wrote:
我也蠻想知道輪胎繫帶的狀況~樓主的照片4條都沒拍到~
如果斷了應該會留在輪胎滑槽上,如果連繫帶座都扯斷,
滑槽應該會傷到或變形~
Billy.Huang wrote:
你知道他到底損失多少...(恕刪)



如果沒有半台單車在架上,車架還是斷了!那更是匪夷所思。


出了問題 質疑受害者而寬鬆的對待製造者?

至少也要用同一套標準質疑兩造吧?


是不負責的製造者的立場使你這麼發言吧?
gf8558 wrote:
如果沒有半台單車在架...(恕刪)


你回復文章不需要PM我!

我要強調的是,目前為止都無法證明真有該起事故,請問後續不管是求償、驗證等等,從何而來??

樓上也有人提出其他固定點的疑慮,也未見進一步說明,單單發文那2張照片,能證明啥??

我越來越懷疑是同業競爭的手段(猜測)!

PS. 通常破綻越來越多時,所謂的"不再回應"是最好的藉口。跟某些時候"緘默權"的行使是一樣的!
噗哈哈~~
至少今天出遠門我選擇拆車...............(可以拆就拆咩,我怕被01鄉民行注目禮)


當然如果載到最大那台下坡車我還是得用攜車架,但固定帶我從來不會少....


對重要的是我的板凳都卡位好幾天了~戲怎麼還沒演完啊...
結果咧~結果咧~結果咧結果咧~~(唱歌)
沒個結果叫我們這些商品持有者如何安心使用咧........


ps.看到少賣幾台那篇我差點把飲料噴在小筆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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