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水壺架,失掉一個顧客,也贏得一個顧客!

Kroraina wrote:
我也知道談到法律並不...(恕刪)


阿牟利洗勒公煞.............

這是阿變被審判的案子嗎?只是講個消費經驗,就有那麼多民法、刑法,還青少年兒童保護法勒

怎麼看都是奇檬子的問題,又沒牽涉到什麼犯不犯法,要把老闆跟顧客都叫去關嗎?

真的一認真就輸了
做的實在,活的愉快! 充實的生活構築在快樂的心態上!
a-hwei518 wrote:
抱歉讓您 感到 敵視...(恕刪)

哎呀~ 請不要這麼說
您的氣度也真的很令我感佩!
真正的事實,在事情發生的瞬間就永遠的消逝而成為過去;除了上帝,沒有人能重現當時的全部事實。
雖然計較...是貧窮的開始...

卻也是富貴的源頭...

劍有2面刃...端看如何使用...

但是違反承諾...卻是誠信的崩壞...

.................................................

老師常講一句話:「我不想賣你,因為我看你相貌不端正」都可以的,......雖然這句話可能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但是卻也站不住腳...

不賣是店家的權利...但是說出這句話就是詆毀他人...(因為我看你相貌不端正)...

.................................................

之前一個不知道什麼賣場的店員稱呼一位有年紀的女性為...這位太太...對於上了年紀的女性尊稱...

但是這位太太堅持提告...他說他是小姐...他是貴婦...不能給他用太太稱呼...

.................................................

法律字面上解釋也非常多...往往對簿公堂...大多數是在比較哪位律師比較會掰...比較會解釋現有法律字面上的意義...誰比較能夠找出有力的相關判決案件...

總之就是比...哪個律師最能舌燦蓮花...

.................................................

亞洲民族性的使然...得饒人處且饒人...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念造就普遍人民不太懂法律...也不願意面對法律...

若是歐美...法律就比較能夠讓人接受...且拿到的賠償也比較能夠與消耗掉的體力精神成正比...

在台灣跑法庭大多數不服成本...拿到的金額..
樓主發生該事件給我們的啟示是.... 以後買東西, 詢價, 訪價時, 都要內藏一個錄音,錄像裝置,
由於, 已有前輩提供了精彩的法律觀點, 不論樓主是否會真的要執行 "以法律條文為基礎的述論",
這一切的經過, 都要自己舉證吧, 這是民事訴訟案件, 法官看的是證據, 而且是顯著證明有違反法條的證據.

警察不會幫你收集證據, 店家會盡一切努力否認他所表達過的意見,
店裡的攝影機也會以CCTV後面沒有裝主機為由, 無法提供任何錄像.
路人甲也不會想要知道你跟店家有何瓜葛....

這一切的一切, 都要自己舉證,
舉證很困難嗎??? 才不呢,
裝個小攝影機在身上很不方便嗎? 其實簡單到爆,
用 "口香糖" 查一下, 你就知道, 任何人講話都要注意一下, 免的 "言多必失".

俗語說的好...."郎勒做, 口香糖唔咳吝咵"

以上, 參考看看.


"B店員說,就以A店員的為主..."

誠心發問!有勞前輩分析一下這裡不構成承諾的原因...或者進一步說明開版大說要買不是承諾而是要約的原因...感謝!
Kroraina wrote:
哎呀~ 請不要這麼說...(恕刪)


很欣賞伏爾泰的一句名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感謝眾多車界先進們從不同的觀點討論這件事!如:

Kroraina兄的法律觀點,令我收穫頗多,a-hwei518兄的氣度,也令我感佩!

jalisco兄的留言,也提醒我從另一面省思〝誠信〞的價值與意義。

et7899兄的回應,想必你是一位實事求是的前輩。〈因留言眾多無法一一提及,敬請各位諒解。〉

而有車友透過私人訊息想要了解店家的位置及店名,皆被我婉拒!

因為我真的覺得,憑我單一事件讓各位先進認定一家店的好壞,或許太過武斷,店家的好壞是需要親自體驗的!

所以,恕我保留!



今天下午陪著兒子練車,從上車、停車、下車、煞車到騎乘練習,短短2個小時的時間,

他已經能在我不支撐的情況下前進一小段距離,他很高興,我也很興奮,期待他完成暑假的目標。

也感謝各位先進的討論,真的,收穫很多!



pupu0821 wrote:
雖然計較...是貧窮...(恕刪)

「老師常講一句話:『我不想賣你,因為我看你相貌不端正』都可以的」
這句話當然是老師用比較戲謔的方式來讓我們學生印象更加深刻,
實際上是不會這樣講啦~
不過,這種事有沒有? 當然有!
前幾天新聞報導,一名警察去銀行開戶,因為「外表看起來實在不像是警察」,怕是詐騙集團要開人頭帳戶,
而拒絕其開戶的申請
而在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規定裡,也確實有要求櫃員必須審核來人的外貌是否與所宣稱之行業氣質相符
所以這句話還真不是假的~
真正的事實,在事情發生的瞬間就永遠的消逝而成為過去;除了上帝,沒有人能重現當時的全部事實。
看到這裡,真的替樓主感到高興...

不過我很好奇的是,難道樓主所要的水壺架是Carbon的嗎?
跑步,騎車,游泳~~
seanwu33 wrote:
"B店員說,就以A店...(恕刪)

是不是可以請您再看一下111和118樓的說明?
我覺得好像都有提到...
真正的事實,在事情發生的瞬間就永遠的消逝而成為過去;除了上帝,沒有人能重現當時的全部事實。
jalisco wrote:
一個水壺架
看出一個顧客的短視+不顧交情

每家店家的經營成本不同
用一個水壺架來決定一家店
淺見了

據了解
這家店常常不願客人花冤枉錢
而錯失的許多收入
對於想了解車的客人常花許多時間
對於交車給客人也花許多工夫解說
請參考另一則同區推薦這家店的文章
相較之下
你欠缺了宏觀
.(恕刪)


我想前面的文章中店員B已說樓主是常客了,所以也常去那家店消費了,因此這件事情可能算個案吧?扯不上「顧客的短視+不顧交情」吧,畢竟一開始不顧交情的是店長C呀,總不能「上帝說人家要打你的左臉,你的右臉也要給他打吧」?

不過既然店員A說可以送水壺架、店員B也認同這一點的話,即使店長C要反對,也應該是私底下針對這個問題對店員A及B宣導,而非直接出言反對,因為這樣子會讓人有一個店員訓練不足的想法。而且做生意在商言商、人言為信,既然已答應了就應該要做到,而且我想相信店長一定會賦予店員權利去送一些配件的,我想「送一個水壺架」應該可以算是店長可以授權賦予店員的吧?

再者,大大也提到那家店的評價不錯的話,我想可能店長C那天表現失常才造成這樣的局面,不過說真的換成是我的話,遇到這種事情我也可能從此不會到那家店消費了,因為有過不愉快的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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