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996 wrote:
哇賽~ 已經蓋了12...(恕刪)
提供相片,只能說明店長真的去救援,不過..
1:救援中,有時間拍照嗎?
2.真的有相片,嗜血,愛湊熱鬧的大家,會就此罷手嗎?很難!
樓主若來取暖,那目的絶對達到了!
但也不該射後不理,不是嗎?怎麼CLOSE掉這梀樓,就看樓主怎麼做了!
Yukon2009 wrote:
提供相片,只能說明店長真的去救援,不過..
1:救援中,有時間拍照嗎?
2.真的有相片,嗜血,愛湊熱鬧的大家,會就此罷手嗎?很難!
樓主若來取暖,那目的絶對達到了!
但也不該射後不理,不是嗎?...(恕刪)


鐵馬史考特 wrote:
用這樣的字句真的有點過份了...從頭到尾只是強調"失約",請以"同理心"看待這件事
...(恕刪)
Yukon2009 wrote:
樓主若來取暖,那目的絶對達到了!
但也不該射後不理,不是嗎?怎麼CLOSE掉這梀樓,就看樓主怎麼做了!...(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