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在泰順街松青超市被砸了!緝兇專用,不喜勿入

小玩子 wrote:
可以跟您約在警局請您...(恕刪)


我不認為這樣的發言需要請這位網友上警局說明,
我住高雄,跟幾個分局長官還蠻熟的,我們倒是可以約在高雄那個分局見面喝咖啡,
或是我直接找警政署、消防署的老同學或是東森、中天或三立的朋友聚一聚,
順便看看妳到底有何莫大冤屈要申訴?上電視緝凶應該會更快吧?
但萬一媒體追出來不是你說的這麼一回事呢?

這件事情原本很多人同情妳,
不同情的至少也都表達反對暴力解決問題的立場,
演變到今天包括我在內大家紛紛質疑妳的動機,
這是樓主妳自己造成的吧?

1- 整件事情除了妳的說詞跟幾張人頭照片,沒有其他顧客、店員出面當人證,
物證又不完整....施暴過程的照片勒?被打成三段小折的照片勒?
修好也總該有收據或發票吧?妳都知道要報案,不可能沒保留這些東西吧?
老是要人家造訪妳的部落格看那幾張人頭照片,更是遭人質疑的重心不是嗎?

2- 樓主既說已報案且有三聯單,但警方不積極偵辦,那報案三聯單的照片勒?
至少上面登載有哪個派出所哪個警員承辦的,總有方法可以施壓、持續追蹤吧?

3- 司法事件請回歸司法,在妳的證據尚不齊全、是非對錯不明之前,
要大家幫妳找人....連一開始不明究理熱心幫妳轉貼的車友,事後都覺得有蹊蹺而砍文,
你當01這邊都是一群是非不明的人嗎?

4- 如果妳能提出更多有利的證據,請直接提出,相信01很多人包含我在內還是會支持妳,
如果妳沒有更多有利的證據,我猜連法官都幫不了妳,
就請妳還給大家乾淨的討論空間,別再浪費01的網路資源OK?
bbszhou wrote:
所以現在在找人開刀了?
惱羞成怒了嗎?
(恕刪)


如果您需要開刀,請找醫院。


intro31 wrote:
我不認為這樣的發言需要請這位網友上警局說明,
我住高雄,跟幾個分局長官還蠻熟的,我們倒是可以約在高雄那個分局見面喝咖啡,
或是我直接找警政署、消防署的老同學或是東森、中天或三立的朋友聚一聚,
順便看看妳到底有何莫大冤屈要申訴?上電視緝凶應該會更快吧?
但萬一媒體追出來不是你說的這麼一回事呢?

這件事情原本很多人同情妳,
不同情的至少也都表達反對暴力解決問題的立場,
演變到今天包括我在內大家紛紛質疑妳的動機,
這是樓主妳自己造成的吧?

1- 整件事情除了妳的說詞跟幾張人頭照片,沒有其他顧客、店員出面當人證,
物證又不完整....施暴過程的照片勒?被打成三段小折的照片勒?
修好也總該有收據或發票吧?妳都知道要報案,不可能沒保留這些東西吧?
老是要人家造訪妳的部落格看那幾張人頭照片,更是遭人質疑的重心不是嗎?

2- 樓主既說已報案且有三聯單,但警方不積極偵辦,那報案三聯單的照片勒?
至少上面登載有哪個派出所哪個警員承辦的,總有方法可以施壓、持續追蹤吧?

3- 司法事件請回歸司法,在妳的證據尚不齊全、是非對錯不明之前,
要大家幫妳找人....連一開始不明究理熱心幫妳轉貼的車友,事後都覺得有蹊蹺而砍文,
你當01這邊都是一群是非不明的人嗎?

4- 如果妳能提出更多有利的證據,請直接提出,相信01很多人包含我在內還是會支持妳,
如果妳沒有更多有利的證據,我猜連法官都幫不了妳,
就請妳還給大家乾淨的討論空間,別再浪費01的網路資源OK?


那位網友指出有"扭曲",表示他知道"事實"囉!
他既知道"事實",又說很複雜,還公開指責我"恐怖"、"害人",那就更應該赴警局說明,才不會只有"單方面說詞"嘛!

可惜您在高雄,高雄分局長和此事無關,咖啡就省了吧!不過,既然您自稱和警政署熟識,那四個問題就直接請問他們吧!相信警政署會給您專業的答覆。至於您找東森、中天或三立的朋友聚一聚,這是您的自由,我沒意見!當然~如果他們是記者要追這暴力事件更好!

想想,萬一媒體追出來的確就是我說的這回事呢?

留點口德吧!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intro31 wrote:
我不認為這樣的發言需...(恕刪)

Hi Intro
我想大家不用再浪費精神再對他循循善誘了,
事主一再的顧左右而言他,無視於大家的好言相勸,
回話也只是打哈哈帶過,同情他的人之前大有人在,
現在大家都看清了事實,我想這樣就夠了,接下來就讓他一個人自己打太極吧,
我們看戲就好XD
我想看小折的照片!!

等了好久都看不到.唉~樓主一直刻意迴避這件事情.
asiyun wrote:
我想看小折的照片!!

等了好久都看不到.唉~樓主一直刻意迴避這件事情.
(恕刪)


請看本棟二樓,早就寫得清清楚楚囉!

再請教一下,您貼的車店抱怨文,怎麼沒有附對話檔呢?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小玩子 wrote:
知道加害者的人,想要提供加害者資料之前,先請受害的這位小姐提供他報案的單據,所有的照片,並且與受害者一同前往警察局作證就行啦。也可以避免受害者要執行私刑或者有其他企圖。(恕刪)


您說的是這個嗎?我是覺得還好啊,公開小折的照片並沒有太跨張的企圖啊,畢竟監視器的照片都公佈了.大家在等的就是小折的照片.畢竟施暴者本來就不對,該受到懲罰~

我的事早就落幕了.對話就如我開始描述的,才聊幾句事情就發生囉.後來新車在別家買,騎了兩個月很滿意.就當作老闆那天心情差算囉.
俗話說肖A沒藥醫,看來真的有人沒藥可醫......
真是太經典拉~~
樓主不但黑掉看不順眼的回文者..還指明網友要求到警局說明...以為這樣可以掩飾大家對妳的質疑!!
警察局又不是沒去過,怕什麼;有種就提出告訴;何時要約談我呢??我在等呢!!不過我可沒空到台北哦!!請自己來桃園..我想警方也很樂意行文給01站方調閱樓主過去3篇大樓所有發文及回文記錄的..看是誰有理..記得把妳傳說中的報案三聯單也帶來給我看看..順便請警方查詢辦理進度(上面有報案流水號吧,電腦連線查就知道!!)
樓主應該慶幸這裡沒有人認識照片上面那男士跟女士吧(沒看到呈凶畫面我不能稱他們為凶手),要不然當事人告妳個妨害名譽跟誣告罪,看妳還敢不敢亂指控!!

就一句話...請拿出報案三聯單跟物品受損的畫面...還我們信服吧!!不然沒有人會幫妳的!!


也來一下吧....原來我早就被黑了....上一篇有PO 照片的那一頁我有把店家資訊PO 出來...有空的人可以去求證一下吧!!


大家不要客氣呀~~




各說各話越來越沒意義了......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又有如此清晰的照片, 警察又如次怠忽的話.....
1.找任何一位市議員的服務處走進去,尤其最好是跟市長的黨籍不同的
2.找蘋果日報

這件事情他們絕對比你還急, 馬上開記者會詔告天下
哭喊警察不力 市長無能 讓全台灣的人都幫你人肉搜索
刑警絕對馬上大批人員訪問附近鄰里長 查詢所有戶政資料

前提是: 要是真的喔 萬一是喀虎濫的就糗了...
活在自己世界的 堅強 弱女子

看了你的BLOG 被害幻想症候群應該發作的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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