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您提供這麼多線索訊息給我!!!
我是頭一回遇見是種鳥事,而他們,如mobile01裏的資料所示,竟然早已是慣犯…
您有所不知,我剛開始揭穿他們時,也是有幾個文字表達有障礙的人,辭不達意,錯字連篇地為他們辯解,甚至語帶恐嚇要我閉嘴…
感謝好多網友的聲援,大半年過去了,資質品格再低劣的人,也終於能夠了解,保持沉默,比較不會再繼續自取其辱。
但是,無言以對的沉默,並不代表,他們有自省的能力…
接下來,他們對我提出妨礙名譽,加重誹謗的訴訟。
我在這裏強調,在台灣,要告人,非常離譜地容易。
不良店家,早已習慣,利用司法手段,來恐嚇消費者閉嘴。
然而,只要我們心存公義,事實陳述,狡詐的店家,都會踢到鐵板。
我用我這鳥事跟您證明,常識啓動勇氣,知識啓發力量。
因為公開自己的惡劣消費經驗,而成為被告,我很期待,有這麼一個正式公開的機會,讓大家親眼目睹,惡質店家,對人性良善互信的戕害…
但我究竟有沒有這個榮幸 站上司法殿堂,和社會大眾分享,我對新消費者保護運動的期待……
這就不是我能臆測掌握的了…
謝謝您的關心! 新消費者保護運動,我們一起努力!
>YG Liu wrote:
前言:「拜訪單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