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在泰順街松青超市被砸了!緝兇專用,不喜勿入

小玩子 wrote:
從某人"要證明事件真...(恕刪)


很想幫你

尤其是當聽到你的事情之後

不過

你只是說

我們看了

你想我們努力幫你

你的誠意就只不過我們的幾分之幾?

同理心我有

不過

大家沒義務幫一個就只提供對方長像的圖或是影像

我們連你長的怎樣都不知道

只知道對方

再來

這可能牽涉到法律層面

誰敢幫你?

再來

你的相關文件證明

什麼也沒有

你只有單面在說這樣就已經有所謂的陰謀論

希望以上用詞沒傷到你

也沒有冷潮熱諷剌激到你
殘障手冊申請中~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hondahon wrote:
抱歉! 看了幾個月的文,原本還同情您,但三不五時出現新主題,現在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這邊一直都是您單方面陳述他人不對,而且還稱其為「歹徒」(為非作惡的壞人).....
不知是否可讓網友也知道對方與您的對話內容?
您的話中有刺激對方嗎? 您確定您是完全站得住腳、無辜的嗎?
結帳櫃檯排隊眾人沒有人跳出來為弱女子講話,是不是因為當時的狀況讓大家不認為您是「弱女子」?
我個人是不相信台灣社會人情溫暖有差到這樣,若你是處於一路挨罵、挨打的狀況,不可能大家覺得事不關己。
除非有個狀況:大家認為您和那對夫妻在吵架、拉扯!! 那大家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依您的說法有砸車、打人,但網友並未看到車毀損狀況、或確定有驗傷單,且在未經警察機關偵訊,你在網路上公開po他們夫妻是「男歹徒」、「女歹徒」,然後照片的密碼竟然是「shit」! 現在你還要「緝兇」?
小心,不要被反告公然侮辱罪

有得罪或逆耳之處,請包含(恕刪)


一個月前的今天,首次將松青超市被砸事件po上網,
不知您”看了好幾個月的文”是何所指?
標題也沒變過,不知”三不五時出現新主題”,又是何所指?
暴力搶砸的不能叫歹徒,那該叫什麼呢?好人好事代表?
歹徒跑路中,當然就只有被害人”單方面陳述”,
如果您想知道對方的對話內容,只要把對方找出來就知道啦!
起樓目的就是要把對方找出來啊!
台灣人情冷暖如何,您不妨多看看社會新聞,
再不然您下次自己碰到歹徒,就知道囉!

歹徒肇事逃逸,當然要緝兇。
用什麼密碼,是相簿使用者的自由,站方都接受,您管得會不會太多了點?
您沒看到施暴畫面與資料,並不表示犯行沒發生;
倒是您在網路上公開他人相簿密碼,已然觸法。

有得罪或逆耳之處,請包涵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看完回應
只能說~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看來車被砸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光你回文的態度~就沒人想理你了吧

單純嘴砲一下的應該很多

=廢柴上的風霜菇=
~阿皓~ wrote:
看完回應
只能說~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看來車被砸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光你回文的態度~就沒人想理你了吧

單純嘴砲一下的應該很多


...(恕刪)


請問什麼叫“專打不長眼”的?

一件單純到不得了的事情,可以說是小事情,繼而發生被打事件,已經向刑事方向發展了。
事主在最無助時希望有好心人幫幫忙~~

卻在這裏,看到得都是在冰箱裏生活的人!

PS:您的回文態度不見得好在哪裏!
在冰箱裏生活的人,你們千萬要保祐在以後的生活中,你們生活永遠是冷漠沒有波瀾的。
看完了這些樓,幾個事情想說

1.01是個熱心且能人異士眾多之地,今天說穿了,只要樓主能夠拿出讓眾人心服之據
所謂的人肉搜索不難,已有前例(光只有帳號都可以找的出來)

2.所以根據第1點來看,樓主你有"希望",但是你滿足"希望"的條件了嗎?
希望的結果是一種獲得,但樓主卻未滿足這個結果所應該付出的義務

3.樓主的回文態度跟黑名單及部落中之文字是一個受教育的現代人所應有?

4.大家要的很簡單---客觀證據跟你的口述文字對的起來
也就是攝影機翻拍有樓主口中歹徒砸車影像及小折受損後照片如此而已
這就是說話根據之基本,不因不特定對象立場你的義務可有所免除
白話點說,不管看的人是誰,你"希望"不特定對象幫你,你就該放上根據
你一天沒有放上來,你的言論就不會受到重視
該有的證物你一天沒有放上來,你的言論就不會受到重視
+1
非常中肯的發言
搞不懂都來這邊找人幫忙了,
把證據資料補齊有這麼難嗎?
Samsam0825 wrote:
請問什麼叫“專打不長...(恕刪)

本來就不長眼!說都是樓主在說
有誰看到案發現場?有誰看到報案三聯單?
有誰看到小折?有誰能證明樓主不是跟貼上來的照片那個人有私怨?
說得重一點,這件事是不是有發生過?
如果我今天要網友幫忙,好歹我也要把相關物證擺出來
甚至提供查證的管道
至少能證明我不是要濫用網友的善心
或是誤導網友觸犯法網
樓主這篇應該是第三篇了
聲援的聲音一篇比一篇少
質疑的聲浪越來越高
而樓主選擇視而不見,只要求大家找人
那如果樓主是討債公司或是黑道,用這種故事利用無知網友去挖出對頭人
豈不是「我不殺伯仁,伯仁為我而死」?
有善心,講義氣也要有腦筋,不是嗎?
小玩子 wrote:
沒圖沒真相?有圖=有...(恕刪)


小玩子,你還真的很會顧左右而言他
別人是要看你被毀損單車的照片,你弄一個同款式的新車照片有屁用



你部落格所刊的照片,有哪一張是那位男士"準備"動手施暴,或者"已經"動手施暴呢?

沒有嘛!!!!!!!!

你只提供這樣的資訊,就別怪眾人不幫你

你提供的是"施暴過程"的舉證照片才有說服力


大家要的就是證據
如果樓主是討債公司或是黑道,用這種故事利用無知網友去挖出對頭人
豈不是「我不殺伯仁,伯仁為我而死」?
有善心,講義氣也要有腦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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