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玩子 wrote:
從某人"要證明事件真...(恕刪)
很想幫你
尤其是當聽到你的事情之後
不過
你只是說
我們看了
你想我們努力幫你
你的誠意就只不過我們的幾分之幾?
同理心我有
不過
大家沒義務幫一個就只提供對方長像的圖或是影像
我們連你長的怎樣都不知道
只知道對方
再來
這可能牽涉到法律層面
誰敢幫你?
再來
你的相關文件證明
什麼也沒有
你只有單面在說這樣就已經有所謂的陰謀論
希望以上用詞沒傷到你
也沒有冷潮熱諷剌激到你
Piers Chang wrote:
我不喜歡版主發的文及態度...
但我還是進來看而且又留言了!
沒圖沒真相...
拍個三聯單跟小折照很簡單吧..
我也懷疑版主的動機!
他是不是欠你錢?
(恕刪)
hondahon wrote:
抱歉! 看了幾個月的文,原本還同情您,但三不五時出現新主題,現在實在有點看不下去!
這邊一直都是您單方面陳述他人不對,而且還稱其為「歹徒」(為非作惡的壞人).....
不知是否可讓網友也知道對方與您的對話內容?
您的話中有刺激對方嗎? 您確定您是完全站得住腳、無辜的嗎?
結帳櫃檯排隊眾人沒有人跳出來為弱女子講話,是不是因為當時的狀況讓大家不認為您是「弱女子」?
我個人是不相信台灣社會人情溫暖有差到這樣,若你是處於一路挨罵、挨打的狀況,不可能大家覺得事不關己。
除非有個狀況:大家認為您和那對夫妻在吵架、拉扯!! 那大家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依您的說法有砸車、打人,但網友並未看到車毀損狀況、或確定有驗傷單,且在未經警察機關偵訊,你在網路上公開po他們夫妻是「男歹徒」、「女歹徒」,然後照片的密碼竟然是「shit」! 現在你還要「緝兇」?
小心,不要被反告公然侮辱罪
有得罪或逆耳之處,請包含(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