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變瘦囧 wrote:
好熱鬧的一篇阿
其實只要在對方開罵的瞬間拿手機出來錄影還是錄音..
我相信今天事情很快就解決了..
(恕刪)
證據會說話
所以有人很擔心...
前不久報載
一名帶孩子購物的婦人被搶,路人在求救聲中冷眼旁觀無人助,搶匪遂逃脫
事後再回到案發現場,混在路人中圍觀...
pkl01 wrote:
我舉個例子,您參考一下小弟的姑姑今年八十幾歲了,她十七歲結婚當年她回家歸寧時,整個縣城為之轟動轟動的原因不是姑丈和姑姑時髦的西式裝扮,也不是那部光可鑑人的黑頭車而是她和姑丈居然手挽著手並肩走路說真的,就算是當時日據時代,在時髦的都會區也是有這樣走路的但在小弟世居的中部縣城,卻是會引起騷動的大事
說這個是什麼意思?在當時女生必須走在男性的後面這是法律嗎?不是,要挽著手走路不可以嗎?當然可以
但就像當時的鄉親一樣,看不慣如果當時有衛道人士攻擊這對新人,你覺得以當時純樸的人情味
他們能得到多少聲援?而我們以今天的角度來看這個騷動,又會覺得多麼可笑?我想樓主你必須了解,這裡許多人都說希望你不要把車帶進去意思就是連騎車的人都不願意在超市走道裡遇到單車就像是當年看我姑姑他們夫妻的鄉親一樣總不能說我要牽進去,卻看不得人家帶車進來吧!如果你能了解這種同理心,你就會知道為什麼連騎車的人都不挺你了你說是世界的潮流,也許,但現在,在我看來,台灣還沒有那個環境打人是該被譴責,殆無疑義
但如果被打的人犯了眾怒時,譴責的力道無形中就被消弱了比方說犯罪的人明明就有法律制裁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