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不好脫是在我PO的這文回覆才有看過的,你有看我文的話,我以前爬文挑卡踏一般說難退的是說別家,後來買VP這款了,兩三千里程從開始沒有覺得難退過,所以這次在想要騎單車馬上想到這款便宜好用
講"難脫",就各自定義去了.問題好像出在這...我問你,我得大腿在椅墊上,側身硬轉退卡,而我老婆是都退不掉,我用手去退,你說這只是像有人說得不好脫,我說根本危險不能用!!你在想想這姿勢這重心才能脫卡的感覺好不好?這樣都不算瑕疵?這樣都該我活該被砲奧客?這款我之前用過他就不是這樣的啊!!
我是不是錯在不該說難脫讓大家以為還是能脫啊?這樣姿勢脫卡還能說可以脫卡喔?你在想想騎乘中想臨時脫卡得用那種姿勢脫好嗎?你願意嗎?你又不是買2手的且聽過這問題才買的啊!我就用過同款覺得好用的才再買一次,它並不是這樣啊!!!!講過再講過都一樣的話了..
這樣都跟我說這不是瑕疵品.........賣家無辜,是阿,但是賣家幹嘛損失自理?他怎麼處理是他的決定但我也表示過他也應該向賣他的人表示問題要求退,不是嗎?你難道意思說他就只能擔下來了?我都有提到他之後也該跟賣他的廠商反映客人使用時發現的問題求退啊!!退卡問題就真的在了啊!!
然後看到說多虧PO文熱議,生意好是好事,這兩家真的不錯,我都是回購,我也都說不會影響我購買這兩家東西,只是會改用這款以外的卡踏,但這是小弟太膽小
但這明明就不是我的重點,我找誰買就找誰聯絡,之後他同樣也找賣他的聯絡,怎麼會是能幫我聯絡廠商
castle0531 wrote:
真是骯髒的手段,令...(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