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哥 wrote:
大家現在是覺得:
1.幫忙樓主把砸車男揪出來比較重要
2.還是讓樓主知道哪些事情做了以後還是很有可能發生類似事件比較重要
討論的方向都偏掉了吧
1. 抓到並讓砸車男知道自己錯了比較重要
金雞哥 wrote:
基本上這問題的重點在 『講中文之中夾著英文』這樣的行為
重點並不在說出來的內容是什麼 更不需要翻譯出來
有那麼難嗎?
小玩子 wrote:
八月十七日那天晚上,...本來以為沒事了,沒想到我排隊結帳時又看到那個男的在瞪我,為了免生事端,我特意排另一條較長的隊伍。當時女的在結帳,男的就跑過來罵我,跟我拉扯搶車(我在超市一直車不離身沒放手,以免影響他人,除了結帳要拿錢包),也把車用力推倒。這樣的過程重覆起碼五六次,直到看到車整個壞掉,他們才離去。這時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跑到門口要他們別走,把我的車修好,那個女的聞聲而返,囂張道:"這就是給妳一個教訓,看妳以後敢不敢再騎車出來...(恕刪)
mattgt wrote:
我只能說他不撞到小折和撞到超市的推車應該也是一樣慘的,小孩子會撞到是誰的責任,應該是父母吧,小孩子不管到處跑撞到別人要怪誰,怪被撞到的人,這個邏輯很自私,超市不是遊樂場。會撞到的就是連罐頭塔、電線桿都會撞到。
因為撞到別人要去破壞別人的東西更是要不得,這樣以後誰敢帶小折上捷運。
pyen wrote:
1. 抓到並讓砸車男知道自己錯了比較重要
BSA wrote:
如果 『講中文之中夾著英文』這樣的行為就可以動手打人; 『講中文夾雜著日文』這樣的行為可不可以槍斃 ? 看不爽就打人砸車是哪一國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