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在泰順街松青超市被砸了!緝兇專用,不喜勿入

BSA wrote:
如果 『講中文之中夾著英文』這樣的行為就可以動手打人; 『講中文夾雜著日文』這樣的行為可不可以槍斃 ? 看不爽就打人砸車是哪一國的法律 ?


如果你仔細看, 就知道沒有人說這樣會讓這次的暴力行為合法化

完全是跟樓主說 凡事小心為上

講話中英文夾雜....
台灣有很多人從小在國外長大...他們講話本來就會中英文夾雜...
事實上不僅僅是台灣...我去過許多國家..如印度....
他們也會有這樣的情形...大家也覺得很自然...
為什麼到台灣就變成傲慢...?


那我應該有權利說

我從小在美國長大, 中英文夾雜對我認識的朋友們是很正常沒錯

不過還是看人的想法, 畢竟在台灣沒出過國的人也是很多......

當然無論如何, 我能了解這是無心之過, 還有動手砸車就是不對的

也希望樓主早日找到他, 讓事情有個結果
joe_0415 wrote:

其實砸車和打人就是不對了
為什麼還有人指責樓主的不是?

.(恕刪)



砸車和打人的確不對

指責樓主的不是為什麼就不可以 這是什麼邏輯

難道不會是雙方都有問題



今天大家是幫樓主分析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

對方像神經病一樣的行為 確實不對 但被激到這麼怒的原因....

1. 有人質疑樓主可能有部份未說

( 起先態度和善 大家都會 但遇到後面口出惡言 也是有可能的)

2. 夾雜英文本來就不太對 版上滿多人也有這感覺的

平常聊天夾幾句英文 無所謂 有人耍寶夾幾句英文 大家笑呵呵


但是

今天你和人吵架 又不認識對方 又是在台灣 你講英文是顯示水準高嗎?

說真的 或許平常習慣中英文轉換 你當下既然都講那麼多句了 突然夾一句英文 難道沒有一絲絲故意


我跟你說我英文也很強 但是如果別人吵架和我烙英文 我也會不爽 會覺得你在驕傲什麼 以為我不會嗎?

又如果對方真的不會英文 不是更火 會認為你在驕傲什麼 甚至認為樓主用英文罵人 這有什麼不對


有人還說那是不是夾什麼文都不可以 要槍斃.... 很好笑耶

現在不是在吵架 就這麼激動

請用吵架時的心情去想 在台灣耶 國語夾台語還OK吧

夾英文??? 大家或許都有同感只是不想講這麼直 傷樓主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被打活該 而是這樣 很可能激怒對方


大家都會說 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那挑釁的人呢???



不過最後還是要說

我是真的也認為樓主很衰 遇到這種人 又遇到這樣辦事的警察 整個倒楣到家

而且對方真的太過份 再怎樣都不可以動手





中和小黃 wrote:
建議你把這段po到刑事警察局的線上報案系統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記得把哪個警局的也寫上去
定死他

直接從警政署報案,真的是最不得已但也是最好的方法!很納悶為何樓主拖這麼久沒去警政署報案?
為何這麼多人倒因為果,是非不分?
看不慣別人帶小折進超市就可以砸車打人?
這跟飆仔在路上看人不爽就隨便打人砍人有何不同?
金色轟炸機~~克林斯曼
公館快打 wrote:
不知道若金雞哥在街上看到有人挨打,
是會挺身而出保護弱者,
還是看著人被打完後,
再上前教誨一番說他咎由自取?(恕刪)

表達的不夠清楚,情緒上的字眼,沒辦法給你什麼答案。

有人在路上被打?我怎麼會知道它是為什麼被打?
我當然就不會管他。

保護什麼?教誨什麼?

我還是比較朝向去學習『如何減少自己出事的機率』以後都別再出事,這樣最好。

Jurgen_Klinsmann wrote:
為何這麼多人倒因為果,是非不分?
看不慣別人帶小折進超市就可以砸車打人?
這跟飆仔在路上看人不爽就隨便打人砍人有何不同?

理解能力差你可以提問,但不要扭曲別人的意思。

上面所有人包含小弟在內,都不曾說過看不慣別人帶小折就可以動手打人。
也講過,是在告訴樓主m,既然知道有人不喜歡,那你上超市就不要帶小折,可以減少自己出事的機率。

不懂要問,也至少要先爬文

明知道有人會不高興,講話就一定要夾一句英文?
明知道有人會不高興,去逛超市就一定要帶著小折?


就是硬要夾硬要帶?就承擔起相對的風險啊!
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看到飆車族你就知道要快點把視線移開!
看飆車族有犯法嗎?沒犯法那你幹嘛會自動快速移開視線?

因為保護自己最重要嘛!
為什麼地點換到超市,腦袋也換了呢?

---------------
明明樓主這件事情,只要不帶小折去超市,不講話夾英文,就不會被砸了。
一定要堅持帶小折,硬要夾英文,然後被砸才來人肉搜索,這樣有比較爽就對了?

人肉搜索到了如果對方勢力很大然後又然後呢?
是不是先學著怎樣避開這些瘋狗,比去搜索瘋狗給他制裁重要多了?
一個巴掌打不響~~

遇到一個神經病~你還去激他幹麻~

如果他今天領有精神疾病的殘障手冊~

打傷你~他還沒罪勒~

腳踏車何必拿進去店家~

很貴嗎~怕丟就別騎去麻~
這篇討論很有意思

樓主大概有待過國外
國外(比較先進國家)對於人身自由與自身權利是比較先進的
(還是說國外法律嚴僅,自衛萬一打死瘋狗都沒事,警察公權力大)
在台灣,一切都不一樣,不能用同樣的處理方法(眼光)去看這種事情

帶小折進去不妨礙到人,我是覺得沒甚麼(大家互相禮讓包容點)
畢竟台灣環境不好,萬元小折已沒有鎖都差不多,一下就被牽走,所以才提倡車不離身
遇到這種瘋狗(不管牠是看你有小折眼紅不爽,還是真的有妨礙到她)
建議,直接低調點說句不好意思,我很快買完就出去,然後快閃離牠遠點不用強出頭跟牠爭誰有理
(樓主就犯了大忌,口頭跟牠說英文會讓牠覺得受到歧視,火上加油)
台灣人的優缺點板上有另外一棟高樓,樓主可以去看看

在台灣,強出頭的結果就是這種下場(你看旁邊看戲沒人幫的人就是不想出頭管)
台灣環境就是降子
網路上嘴砲歸嘴砲,正義魔人一堆,一個比一個厲害
實際上,真的站出來的有幾個?

台灣警察,這種瘋狗或是這種事件應該看多了有經驗
會到那種超市的應該都是附近在地人比較多
以我看法,警察是真的擔心後續發展所以建議善良的樓主您別去告牠(瘋狗沒人知道牠下一步會不會到你家拉屎)
(也或許是真的遇到怕事的濫警察,畢竟台灣警察沒權力很可憐)

當然,我也很為樓主打抱不平,為啥這種瘋狗都沒人管
請記得,你是在台灣
環境如此,你不適應環境,就等著被淘汰(或是受傷)
要改變環境,你的實力必須夠堅強,你我都是善良一般老百姓,何必去跟牠爭的一身腥
平常就要學會保護自己,在台灣尤其如此

下次建議,單人騎車時就專心騎車,別去啥超市買東西,車騎回家走路去買,當散步健身嚕
不然就結伴騎車,朋友幫你先僱車,你進去買
遇到這種事,低調冷靜處理就好
爭這個沒有好處的

雖然我的看法是比較消極的自認倒楣
這是我的經驗(我也遇過瘋狗)
因為我不是啥壯漢,也沒練過啥武功,更是窮的只剩下泡麵
爭這個(官司)打贏對方,投資報酬率太低
因為瘋狗無限多,打贏一個還有幾百個幾千個
版上有人有錢有種又很閑的可以去挑戰
改善台灣環境這種大事就交給您嚕

警察阿
基本上你堅持要告,應該還是會幫你處理的,只是你會很麻煩(處理的流程)就是了..



前二天去7-11,蹲在地上選麵包的時候,有個人過來說了聲"借過"
本能的就站起來讓他過,等了幾秒奇怪他怎麼不過去,還一直看著我(餘光瞄到)
轉頭一看,"看"它拉著一台大折,竟然好意思叫我借過,
而且我還必須退七八步到轉角讓他過。無言~~
jemmys wrote:
前二天去7-11,蹲...(恕刪)

還好大大你脾氣好,
如果又碰到一個脾氣差又容易動怒的,這位仁兄可能又得挨罵或挨打了

然後又要上來人肉搜索!
金雞哥 wrote:
明知道有人會不高興,講話就一定要夾一句英文?
明知道有人會不高興,去逛超市就一定要帶著小折?
...(恕刪)

看你吃飯,我心裡很不高興,你一生也都別吃飯了,餓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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