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就向板橋某家gaint 不是直營店,下定一台2009 bike day LTD xs號
結果5月22日都還未接到貨通知
打電話詢問,卻得到公司已無xs號
我說:我有告知如無xs號s號也可以
得到的回答,竟是:接洽的先生,出國騎車,沒有交待可定s號,現在s號,也沒車
抱怨一下,才說晚點回電,看調不調得到車,
等3小時後,都還沒回電,按捺不住,打電話過去
得到答案大同小異,沒車,那定金退給你
我又抱怨一下,才說25日再給最後確認
當然結果還是一樣

訂不到xs號,不用通知消費者嗎?
如果早點通知,事情可能不會這樣
消費者的權益在那裡?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
如果真的沒車也不能怎麼辦 就把訂金退回來就好 打一零四查gaint 電話自己多問幾家看看


氣的要死~
把錢拿回來~
對這牌子死心~
然後...在找新獵物!!
除此之外我真不知道我能怎辦~
我就是幽靈人口就是我/\ /\
不買了就好了

買車自己買心酸的
花錢還找氣受

乾脆不買了
把錢省下來
拿去花別的比較開心

不然就是再換另一家經銷商問問看
jimny0412 wrote:
如果真的沒車也不能怎...(恕刪)


很久以前就有個疑問? 下定之後反悔,大部份店家都會不退定金,那收了訂定拿不到貨的消費者沒有權利索賠嗎?
訂金是為了促進契約履行的
今天若是有可歸責的原因造成契約不履行
那麼無過失的一方可沒收訂金(此例的賣方)或者要求退還兩倍的訂金(此例的買方)
詳細規定在民法兩百多條
懶得翻了
店是要經營的,店家事後處理態度是關鍵,
只想如何解決自己本身的問題,
而不想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去解決消費者的問題,
我想我是不會再進這家店,
當然我也會把這不好的經驗,告訴我周遭的朋友
,讓他們判斷是不是要進這家店消費,
也只能用消極的抵制,
讓他經營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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