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沒屋頂 退貨的辦法

首先,直接看賣家的"關於我"

我是在10/28 於全家取貨付款購入手把的轉接器

但在10/29已與朋友決定改轉戰PC平台 此商品我也只有拆封看過內容物 未使用

10/30與賣家悄悄話溝通後 他卻說要退要自行退去原廠及堅稱使用後無法退貨

我也願意由我自行負擔運費

他的關於我也詳載享有猶豫期之權益




七天猶豫期可在七天內試用該產品,如發現瑕疵或非期待(例:衝動性購買,最後後悔想要退還),雙方購買契約可無條件解除(不違雙方公平下)

消費者保護法:
 在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情形,消費者有七天的「猶豫期」,在受領物品七天之內,消費者如果覺得購買的物品不合用,或是其他原因,皆可將物品退還出賣人,解除其買賣契約。且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一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亦可於七天內解除契約。」

以上是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




請問我這樣是否站得住腳? 難不成得自認倒楣? 或是撥打1950(有用?)
另外補充一下 他是公司行號非個人
文章關鍵字
「難不成得自認倒楣?」

那難不成賣家得自認倒霉⋯

已拆封應該就不是猶豫期了
要算鑑賞期了⋯

zoncil wrote:
首先,直接看賣家的...(恕刪)


你自己看他旁邊的那幾點不接受退貨的條件, 那你要購買也表示你同意他的交易方式

所以簡單說你不開封到還好說話, 你既然開封了那就摸摸鼻子.

台灣的法律很灰色你拿這些條例出來沒人會鳥你

消保官這些都只是花瓶通常都只能建議改善但不能開罰, 所以真的能做的還是自己請律師表較快

zoncil wrote:
首先,直接看賣家的...(恕刪)


你寫的關於我的內容都是沒屋頂平台定義的內容,賣家不見得全盤接受
我點過(只能選擇要或不要,不能寫自己的規則)
買東西本來就是要想清楚再買,不是下標後改變心意就要賣方承擔損失
我說的損失不是指運費而已,還有交易手續費,沒屋頂收得比較高,而且買賣雙方的退貨不關平台的事,它的手續費照收不退

zoncil wrote:
首先,直接看賣家的...(恕刪)

這種情況少退一點錢

50或100就可以解決了

zoncil wrote:
此商品我也只有拆封看過內容物 未使用


商品退貨須全新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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