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lin wrote:
看不太清楚內文,不過我很感興趣像這種沒有「實質損失」的案件要告什麼?
可以告他公然污辱罪
應該可以告三次吧
因為..除了樓主~連他父母也一起罵了
demonadonis wrote:
回覆: 看看你的交易紀錄,原來抱怨連絡不到你諸如此類糾紛不只我一人,那麼很明顯是你的問題還是別人的問題呢? 不要把自己的時間才視為時間,別人的時間都不重要,下標成功後並非代表你想何時回應就回應,不回應前賣家就得耽擱自己的時間浪費在無預期時限的等待上. 如此自私的行為真是教育失敗,跟你這種人面交才是後患無... (2010-02-21 11:57)
評語: 你這種沒信用的人還想說什麼.告我之前評價對阿就是有太多你們這種沒信用明明下標過幾天就說沒東西.那你何必拿上來賣.嘴巴漲包皮還是什麼.跟你這種小學生講話你還有資格說什麼嗎.你媽真是可憐生到你這種信用不直一毛的人. (2010-02-21 16:25)
回覆: 始終在模糊焦點,避重就輕,自私自利就是這種德性。社會亂,價值觀偏差,也就是你這等流輩造成,是否從小嬌生慣養,所以養成不負責任的態度呢?人要有肩膀,更何況是男人,亦或我誤會你只是乳臭未乾的小毛頭甚至只是個女孩兒?可悲的下一代、、、、、 (2010-02-21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