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將看了很久的房子決定要購買了,
談價錢談定後建商說要收斡旋金,由於銷售小姐態度還可並且我有喜歡,於是付了筆斡旋金,
(我當時覺得奇怪為什麼建商自己賣還需要斡旋,我還當場問他是不是代銷的)
等了一天,忽然接到電話,說他在接我斡旋金的時候,另外一位銷售小姐也到另外一位買方家裡收了斡旋金
好笑的點有兩個:
第一、建商公司內部要收斡旋難道會當天才知道要保留那間屋子嗎? 況且我是禮拜六一大早9:30去談的。
第二、建商說另外一位買方刷卡,但是又說另外一位銷售小姐到對方家裡收帳,現在刷卡機是可攜帶式的嗎? (這我不太懂)
總之我的感覺就是建商想要抬價,建商說另外一位出價比我高30萬左右,
但是由於我比他早,若是我願意加到跟他一樣的價碼,那麼我有優先權。
我想了想,這根本是一個加價的手段而已,其實這間房子建商當初開價在高30萬我也可以接受,
但不知道為什麼要用這種手段來加價,於是當下我就決定退掉斡旋金,另外看其他房子。
浪費了幾天的"時間"(好險金錢沒有損失)學到一個經驗,就是建商自己賣還收斡旋金,那就是建商還想要抬價,
遇到這種不阿莎力的建商,我只能從此將它納為拒絕往來戶,並在朋友間廣為宣傳。
只是心情很不好浪費了時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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