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漏水求償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人?

小弟去年買入位在蘆洲市的5樓中古公寓,是透過某房屋仲介完成交易的,屋齡快20年,其實住不到半年就有下列情況:
1.水管漏水問題,但情況不嚴重,本人就自行找容器放在下面接水,
2.另外還有主屋外牆有裂縫,近兩個月曾連續下了兩個禮拜的大雨,似乎有雨水滲入,因室內牆面有明顯裂痕、深色水痕加壁癌
3.天花板油漆膨脹破裂並下陷,經查是頂樓防水層下陷形成一個類似盆地狀,只要有水就會積在那裡
4.頂樓鐵皮設計不當,鐵皮只做到女兒牆正上方,並未向外延伸,即使無風的大雨,滴到女兒牆後就會彈到裡面,最後積在盆地內
5.鐵皮與水塔連接處未做排水槽,故下雨後全積在交接處,加上交接處的速力康劣化破裂後,雨水全都流到頂樓盆地內

針對上述問題,小弟告知房屋仲介,仲介業者回覆契約內保固半年,當我反應這些瑕疵時已快一年,故房仲無法處理,這點我可以理解,於是想跳過房仲直接前屋主求償,兩個禮拜前還特別尋求法律扶助會律師做免費諮詢,以民法365條規定,大略意思是這樣的:前屋主未於契約內告知屋況瑕疵,五年內皆可向前屋主求償,程序如下,1.可先連絡前屋主,確認是否私下和解 2.前屋主不願私下和解狀況下,請地方調解委員會居中協調 3.協調失敗再書寫存證信函告到法院

小弟也以諮詢內容請房仲代為轉達前屋主,希望能私下和解,對方回覆要走法律途徑
本人第一次接觸有關法律上的問題,希望能請教有經驗、甚至是有專業法律人員的協助釐清下列問題
1.房仲業者一再強調,這類法律訴訟,費時又傷財,且最後往往沒有結果,是這樣的嗎?
2.房仲業者說前屋主特別在頂樓做防水層及搭鐵皮,花費龐大且沒有跟我額外收費,算是送我的,並不算在房屋本身,如果針對這部
份的瑕疵向前屋主求償,絕對無法得到法官認同,有這種說法嗎?
3.求償金額如何計算?是自己請防水公司來估價還是要由前屋主請防水公司來估價比較合理?
4.是否需要專業的鑑定單位來評估房屋瑕疵,且經認定確有漏水狀況才能算數?有其必要性嗎?
(小弟有稍微搜尋,那種土木技師工會派人來鑑定價錢昂貴,目前沒有多餘資金可申請)

以上先感謝能給予建議的大大們!!
文章關鍵字
一、首先需要先確認幾點:
1、確認買屋時的買賣契約書是否有保固條例:
內容是否有針對漏水做保固條約,如果沒有,就可以依據法律條文要求。
2、確認瑕疵問題歸屬責任;例如,後續買方有做裝潢或其他破壞性工程。

二、目前發現瑕疵問題後,若想要求賣方或仲介賠償或維修,記得瑕疵發現六個月內,一定要寄存證信函,代表你已達到通知賣方瑕疵的義務,再進行後續動作。此階段,我會建議談判破裂後先去當地的消保官或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程序。

三、若調解失敗,就準備進行法院提出訴訟流程,切記一定要在發現瑕疵的一年內提出(能六個月內是最好啦),這個時候,若賠償金額50萬以內的話,可進行簡易庭,只要你準備的證據充足,就比較不會拖很久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啦,不過,如果維修花不1萬的情況下,那就不要進行法院訴訟啦,
那會浪費你很多時間,也會被要求先付一些訴訟費用。感覺不划算啦。


以你的情況,我提供的建議如下:

1.買賣契約書內容是否有針對漏水或防水等,註明保固條約為半年。(如果沒有針對此項作條約,那你可以看第2點了)

2.對方於契約書是否有註明告知房子有該瑕疵存在。(若沒有註明房屋有瑕疵,那你可以看第3點)

3.賣方有無證據可以證明你發現瑕疵已超過6個月,若對方無法證明時,請立即做上述流程,藉此保障自己的法律權利。(不要覺得自己說謊是小人,以屋況如此,對方一開始就有欺瞞的行為了)

4.找不是親朋好友關係的防水廠商先幫你做免費估價,再依此報價單作為書狀內容中,要求賠償金額的依據。

5.進入法院程序後,會先墊幾筆費用,不過,不用擔心只要是法庭法官同意執行,皆可以在判決後,依照勝敗訴判決,由相關人作等比例負擔費用。
首先是仲裁費用(請參考司法院網頁說明),
再來是鑑定費用。(一般合理報價應會看坪數大小及價值作報價,若非大坪數豪宅,一般大概是3~10萬不等)
Mike大大,非常感謝你這麼專業的講解及詳細的建議,你的回文真的對我來說幫助很大,希望能夠儘快解決這麻煩事,將來版上有類似問題的人,讓我也能把自身經驗給傳授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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