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案例,A戶與C戶有權拒絕B戶嗎?

10/1更新
謝謝各位大大專業的意見
尤其幾位大大專業的論點非常值得參考
目前已請事主報警,施工單位已經暫時停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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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戶與C戶已經蓋好房子至少5年了
B處一直是處於空地狀態,最近B地主要開始蓋房子...

B想用A戶與C戶的現成的牆壁,意思就是自己想省錢不想砌磚牆壁,只花樓板的錢
B樓板部分似乎會鑽孔進A或C的柱子裡,或是搭A戶或C戶部分牆壁上的鋼筋???

因為A與C戶皆和B戶不熟,
一開始B戶只是輕描淡寫說道想要採共壁
等到發現B戶已經開始動工了才開始發現問題小動作重重
怎麼連鑽孔鑽洞都鑽到A和C戶牆壁上了

請問A戶與C戶如何確保自身權益?
法律上哪條有權拒絕B戶任何施工侵犯到A和C權益的動作嗎?
或該說B這種施工法,對A和C原本的建物會造成什麼影響?

像這種案例,A戶與C戶有權拒絕B戶嗎?
可告! 以前第四台未經我的同意在我家牆上釘釘子 把我們家牆上的磁磚钉壞了,
我就說要告。您說的例子比第4台還嚴重太多了, 收集證據告財產損毁! 對方憑什麼權利能夠在 別人的家裡牆上 釘钉挖挖的!
先報警,請警方來看,
請工人即刻停工, 否则連他們一起告!
從今天開啟開始 時時刻刻拍照錄影存証!
歐海油 wrote:
A戶與C戶已經蓋好房...(恕刪)
三棟連結在一起,結構比較好
andersen777 wrote:
三棟連結在一起,結構比較好...(恕刪)


請問確定是這樣嗎?
若B戶有天地震樓板塌了,不是會拉扯到A戶與C戶的牆壁嗎?
因為B戶樓板有部分鋼筋是鑽洞進A戶和C戶或是接A戶和C戶戶外牆壁上外露的鋼筋

更別提萬一施工時鑽到A和C戶原本的水電管線
而且B戶樓板重量看樣子是想承載在A和C戶的柱子上?

結論應該是弊大於利吧?
不是有容積率的問題,現在還能蓋好蓋滿?
下面為網路文章,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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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X 土地面積 = 總建坪數,亦即總共可以蓋多少建坪 (上限);

建蔽率則為建築物在基地上的最大投影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率(上限比率);簡單地說,就是樓板面積最多可以蓋到多少坪;反過來說,就是至少得留下 (100% 減掉建蔽率) 的空地,剩下的面積才能拿來蓋房子。

甲種建地的容積率為 180%,建蔽率為 60%(上限);
乙種建地的容積率為 150%,建蔽率為 50%(上限);

範例:如果我們買了一筆 50 坪的甲種建地,則總共可以蓋 50 x 1.8 = 90 建坪;如果我們打算蓋三層樓,則每層樓有 50 x 0.6 = 30 坪的面積,如果蓋四層樓,則每層樓的建蔽率得調整至 45%,亦即每層樓的面積得降至 50 x 0.45 = 22.5 坪。

BTW, 新竹市科學園區旁的金山社區,那裡的建地是甲種建地,所以建蔽率為 60% (上限),原本每棟建物應該至少有 40% 的空地,但我們去逛該社區就會發現,許多的建築物都沒有空地 ── 因為這些屋主在拿到建築使用執照之後,又把原來必須留下的法定空地全部拿來蓋房子,此即所謂的「二次施工」,這也是為何我們在逛金山社區時,會覺得該社區的建築物很有壓迫感的原因;當然,二次施工在法律上是違法的,但由於金山社區的許多房子都有二次施工的情形,要抓要拆肯定會引發眾多屋主的抗爭,已經是個很棘手的問題。

台灣的各地都有違建,在此舉新竹市的金山社區為例,不是對它有成見,而是許多沒有保留法定空地的建築物群聚在一個不怎麼大的社區裡,其效果是很具體鮮明地映照出「空間上的壓迫感」,這也讓我們深刻地瞭解到 ── 「法定空地」不是沒有用的或沒有被利用的地,「法定空地」有它存在的用處與價值。
Ac 兩間牆的承重及結構以獨棟為設計考量。包擴防震。剪力牆 地基設計等問題而建構,可看路上的房子每間都连在一起但是是 两个 n n并在一起。

歐海油 wrote:
請問確定是這樣嗎?...(恕刪)

同意!+1
如果B的結構沒弄好 真的弊大於利!
我家後面有新蓋的公寓一長棟,
不是用磚牆而是全用水泥牆(吃重),
一年後我家的後院磚牆有被拉下的感覺 開始有裂開。
壁面如果在你們土地範圍內.要使用你們家的牆壁當共同壁要經過你們同意並立契約.
還要付你們一半牆壁的費用.而且僅限於壁面.不向版主說的只蓋樓板.
他們本身的梁柱也要做.要不然A.C二家的柱子要多承受b戶屋子重量.地震來會很慘


忘記補充:
像這種案例,不是A戶與C戶有權拒絕B戶嗎?
而是B戶要經過A戶與C戶的同意並立約才能使用A戶與C戶的牆壁
這有申請建造執照嗎?
這有申請建造執照嗎?
這有申請建造執照嗎?
這有申請建造執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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