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房簽完約付了簽約金和備件款後後經朋友看完契約後才發現到契約上沒有針對交屋前裡面有問題的地方進行更換或補修這條。 但現在離付完稅款只有三天,想改變付完稅款日期或金額。請問還能修改契約嗎?會變成違約嗎? 因為最近有跟建商要鑰匙看一下裡面,發現大小缺失幾樣,有跟建商經理聯絡過也有口頭上的承諾會處理好,但一切等貸款ok了交屋前才會找工程主任一起來。這樣對嗎?會不會就敷衍帶過...
都是先驗屋,驗屋ok之後,銀行才會撥款驗屋會有缺失單,等缺失都修正完成,會請你在缺失單上簽名,這樣才等同於驗屋完成有些建商會想要趕快交屋趕快請銀行撥款,會請你先簽名,然後口頭約定一定會將缺失修正完成,這時候就看你信不信任建商要不要先簽名 SAVD995 wrote:簽約到現在半個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