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皇普建設公司,要購買預售屋,請務必仔細審閱合約書

以下的內容都是實際的購屋經過(皇普mvp),
圖片也是合約書掃描下來的,
消保管、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也曾經申訴過
雙方往來訴求皆有律師的存證信函留底,
真實性都有憑有據。

至於皇普建設公司是不是寶佳的子公司,
我自己也不清楚,稍微GOOGLE了一下
蘇永平:新皇普 絕不會寶佳化
寶佳林家宏領軍「搶地」 皇普創近20年最大手筆在桃園

皇普MVP,位於桃園A7重劃區,去年入手的價格約26/坪
並不算高,
即使單價不高,但總價一千多萬的房子
有可能是有些人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最高消費

直接切入重點吧!!
要買他們的房子,請仔細的審閱合約書
有很多的地方,他直接跟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有出入

關於皇普建設公司,要購買預售屋,請務必仔細審閱合約書

內政部地政司也有呼籲
預售屋買賣契約條文常見錯誤樣態彙整表

原本就有明文規範,交屋要有交屋保留款5%
但是建商會使用磋商條款(是你消費者自己同意要改成0元的)
消費者對於建商本來就較弱勢,整本合約很難當下就看出端倪,
那些合約是建商讓律師團擬出來的
他們並不是不知道有內政部的範本,應記載、不得記載都有條列
所以才會弄出了個個別磋商條款

再來就是交屋時,雙方應盡的義務
定型化契約中明定的部分直接被拿掉了
十五~2、賣方就契約約定之房屋瑕疵或未盡事宜,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
這一點就會牽扯到"銀行撥款日到交屋日之間的房貸利息"
撥款日並不等於交屋日,
當房屋過戶、銀行撥款(產權的移轉)錢已經到了建商的口袋
但是房子只有初驗,各種大大小小的缺失,
此時並沒有完成交屋手續,
等到修繕完畢再交屋,這期間幾個月的房屋利息,
建商是一毛錢都不肯給的,
因為撥款日,建商隔天會立刻發"交屋通知書"
不管你是要初驗的缺失改善驗收完畢,
或是入住之後再慢慢修理,建商就是利息的差額都不會給。

期間我們也不是沒找律師討論過,
透過訴訟是有機會可以要回這一兩萬塊或是幾萬的利息
只是,得經過攏長的訴訟,還有昂貴的律師費
基本上應該沒人會這麼搞(而且還不是一定贏)

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怕說了建商的壞話會影響自家的房價
好像都隱惡揚善居多,
只是覺得會擬出這樣合約書的建商,
(皇普MVP的合約,其他建案的我不知道)
還是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

期間有申訴過地政局,他們建議要投訴消保官
消保官建議要走法律程序
至於消保官的調解庭,皇普是以疫情為由不出席
所以就只有開立一張調解不成立給我方

至於MVP後續公設的點交,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因為之前有在PTT,詢問大家交屋利息差額的問題
也有收到其他皇普文苑住戶公設點交的事情

如果這類的發文會影響到房價的話
得跟各位住戶抱歉,
但是還是覺得總得有人站出來講一下
這種事好像也沒得含扣
不同意建商就叫你不要買
偏偏又看上了⋯
a24976440
只是提醒大家注意一下。對於法規規定的雙方應盡義務。賣方直接把他應該盡的義務特別拿掉,盡在不言中了
里米特早午餐 wrote:
這種事好像也沒得含扣
不同意建商就叫你不要買
偏偏又看上了⋯

不要買預售屋啊!

當大家都只想買成屋,不願意買預售屋,這市場自然會改變
5%這種東西,到處幾乎都這樣
二工的也一推啦
a24976440 wrote:

至於消保官的調解庭,皇普是以疫情為由不出席
所以就只有開立一張調解不

羊毛出在羊身上啦
尾款5%
那就是多拿5%自備款
尾款沒5%就能貸款多5%
建商都這樣搞的
從頭到尾就自己評估自己的能力夠不夠
能力夠現金足
都好談啦...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2021年買的
到現在2024也賺了啊
不用叉這五趴了~
不知道目前的已住戶

皇普的品質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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