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ling wrote:
看了好生氣喔我直接按...(恕刪)


原來右上有F可以按喔! 多謝提醒!

PDA&MAC新手 wrote:
所以老婆都告了,老公當然要也要一起喔...(恕刪)


是 林鎮業 嗎?

幸福空間 , 劉嘉雯 , 即作吉作 , 設計 , 裝潢 , 設計師 , 林鎮業
Hope_00 wrote:
幸福空間只是一個設計師與網友交流的平台.
大家都想從中獲得想要的東西(不論設計師、廠商、網友們)
只要有金錢的糾紛.雙方只會就他們所認知對自己有利的事講.
這類的事情一定會一直不斷發生.
我們無法去評斷任何一方誰是對的.
就幸福空間的立場應做到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下發表言論自由.
而不是只偏袒那一方
現在不是誰付錢.誰就可以做老大的心態.
文字是可以殺人.



PDA&MAC新手 wrote:
我剛剛看了一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判字第224號"裁判書中提到



(二)再聲請人製播之幸福空間節目,於節目中行銷其配偶劉嘉雯

開設之「劉嘉雯聯合設計中心」,有無向劉嘉雯收取相應之

行銷費用,事涉同業間之商業競爭,攸關聲請人客戶之商業

利益,乃聲請人客戶共同關切之事項



裁判書中已經證明,"幸福空間老闆跟劉嘉雯是夫妻"!

所以老婆都告了,老公當然要也要一起喔!



對照之下
之前真的是講得蠻好聽的


再頂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

以後未滿15字,就是這個字串啦!
目前在01已知幸福空間相關帳號有兩個= (1)幸福空間_ (2)Hope_00
看!我看!!我很看!!!
社會黑暗 惟利是圖
每個人都要賺錢才能養家活口
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對這種惡霸 鄉民當用力討伐之
還花的起錢請名律師
我覺得桂大跟01平常心面對即可
這種不幸福的社會事件 法院上只要照實陳述都站的住腳
我看!我看看!

飛翔天堂鳥 wrote:
對照之下之前真的是講...(恕刪)


我覺得,他說的沒道理




如果付錢的不是老大..........

那大家都能直接幹譙上司了

何必稱他長官...

服務是什麼,就是把客戶當大爺,賓至如歸....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這些名人最怕上新聞 ... 建議找蘋果, 然後立委, 一起開電視記者會 ... 強權壓迫小老百姓 ...


PDA&MAC新手 wrote:
我剛剛看了一下"臺灣...(恕刪)


所以 幸福空間老闆跟劉嘉雯是夫妻 是事實囉
那這節目似乎沒什麼可看的價值了...

幫推
幸福空間 , 劉嘉雯 , 即作吉作 , 設計 , 裝潢 , 設計師 , 林鎮業
步驟一
先連上台北地方法院的官網:
台北地方法院

步驟二
點選該網站右下方【裁判書查詢】

步驟三
法院名稱,選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打入99年,"聲判"字,第"224"號

此時就會出現"99,聲判,224 (13K)"判決全文檔案。全文中,就有"而劉嘉雯當時與聲請人又屬配偶關係",大家有空可以讀一下裁判書全文。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