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上畫掉了報稅一項,但又去報稅的話?

jjjbaby wrote:
如題!
我是房客,去...(恕刪)


板大不用擔心
如果房東他有很多房間或房屋在出租
您可以申報的 因為他不知道是誰申報他的租金收入
反正打死不承認即可 不是嗎???
不知道版上其他大大的意見!!!
我不知道會不會違法

但即使不違法,還是有可能惹的自己麻煩
其實樓主契約上所列那一款"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並不是指房客所得稅申報時能不能申報扣除額的問題,而是由誰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租金扣繳稅款的問題。
所謂扣繳請查閱「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相關規定。所得稅申報與扣繳申報是兩回事。
czh wrote:
租屋就算報了房租
列舉扣除額會高過標準扣除額嗎?

標準扣除額不是才七萬多?
台北市隨便一個貧民窟的爛套房一年也要破10萬啊
契約上如沒有註明 如租屋方 報所得稅,讓房東衍生出來額外的所得稅,必須由租屋方支付
那你在法律上就站得住腳,縱使 契約上寫明,租屋方不得報所的稅。那是直接違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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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不報自由心證..

若你覺得當初租金所收不合理,過高…為了自已多少可以降稅減免是可以去報
其實若一開始覺得租金無法接受,我想你也不會租賃下去吧? 若你租下去也代表租金、條件能接受不是嗎

這關係我到覺得像是購買商品免稅和應稅關係
假設一開始給你包水電、網路有的沒的…租金優惠給你,到你卻為了一年報稅能省個8000元
就偷偷給他報下去,我是房東…也不想租這樣的人,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畢竟就算給你租金漲
或是優惠減少時,每年的房屋稅已不適用自用條款時,對房東都是更大損失,多數與其這樣不想自找
麻煩,會建議你另尋他處吧… 畢竟有的租金收取較高的豪宅,可讓你報稅,因為他們是專業投資客

因此本文一開始有劃掉那條例的房東,就看你判定他屬前者還是後者囉
除非有深仇大恨,不然即使你爽了,也會害到其他的房客。

畢竟房東會把稅轉嫁到房租上面。
如果房東把所得稅轉移到租金上, 那房租勢必會高於鄰近地區
房子還能不能順利租出去都還是個問題
說好不能報稅,就應該遵守吧,其實你想報稅就找一個願意讓您報稅的房東,我家也遇過房客要簽約的時候問到報稅的問題,我們不給報,對方也就沒有租.我自己租過房子,房東願意讓我報,我總共跟她租了七年,租到她要賣掉那間房子為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誠信是做事的基本原則吧.換個立場替對方想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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