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我的觀點有點不一樣雖然為時已晚這件事情我其實認為應該要簽但是:1.誰簽?:當初其實大大在談價的時候應該有考慮進去,但不知道是考慮跟建商殺,還是考慮把使用坪數算進去。2.如果是建商因為外推賺比較多,那其最好是負點外推責任,因為多賺了嘛!3.但如果大大因為外推,也用此問題向建商殺價了,那可能就是大大簽囉!4.不過......應該在議價的時候就說好就是了!
tiway wrote:有沒有陽台未推的情況...(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在賞屋的時候平面圖或配置圖之圖面就有標明(1條虛線)這條線就是日後要做2次施工的圖線當然建商要撇清責任當然叫你簽二次施工同意書不然日後他難脫身買屋都是買建物坪數包括大公小公陽台雨遮室內使用坪數等等你沒外推也是一樣要花錢買陽台坪數不是外推就賣的比較貴而是一樣貴不然怎叫建商勒你不簽二次施工同意書建商會請你不要買你想想一棟大樓大家都外推你沒外推那外觀看起來就像凹一塊進去這也是我們消費者的弱勢要買只好妥協,不然就不要買
全台灣都這樣嗎?感覺消費者好可憐,如果想要陽台的買方不就買不到新屋?反過來說,既然建商幾乎清一色外推,表示買方幾乎清一色要外推,那麼法律為何與全台灣人民作對呢?外推為何會嚴重到違法?外推後難道沒有補救的措施?
tiway wrote:有沒有陽台未推的情況在賞屋的時候平面圖或配置圖之圖面就有標明(1條虛線)只是大部分的買方都是視而不見或是被隱瞞了對法規不熟析不是建商的錯 只是有沒有善儘告知的責任 沒錯下訂時就要考慮清楚了記得是從今(98)年1月1日開始陽台外推就不合法了除非是這個日期之前蓋好取得執照否則被查報就要回復原狀樣品屋或實品屋陽台外推部分地面應該都有紅線標示陽台樑柱上也應標示此為2次施工字樣不了解當時就應該問清楚還有機房也要注意這些都是建商偷坪數的作法一分錢一分貨
ab1204 wrote:記得是從今(98)年1月1日開始陽台外推就不合法了除非是這個日期之前蓋好取得執照...(恕刪) 是喔! 我還以為外推早就是違法的?不然我已經住2年的房子在3年多前預售的時候建商都不給我外推還說那是違法的!早知道就給它推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