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屋賣方反悔...該如何處理

Option1:錢拿回來, 沒有損失, 就此做罷.
Option2: 依合約要求賠償, 提出告訴.
Option3: 確認身份,用電話與屋主商談,了解毀約原由,再做處理.
告他+1

告到他不敢回台灣,在國外哭媽媽
契約是契約,有憑有據就玩下去
把別人的承諾當屎就讓把他打回原形

話說很多大型公司的法務部門賺的錢不比業務部門少...
揚言提告,再觀察仲介的態度,就知道是不是自導自演了。

drku wrote:
如果回傳斡旋單上有屋...(恕刪)


+1+1+1+1

Congress wrote:
買賣兩方從未碰見,對...(恕刪)


報告!!我有疑問??
案子原本不是都要成交了嗎?屋主都簽名了,仲介服務費都要到手了,幹麻還要唱雙簧搞飛機呢?
不懂!!請解惑!!= =
有可能是一屋兩賣喔! 是不是同一仲介不清楚(有時會是一般委託,別的仲介賣的更高價錢,所以屋主要毀約)

如果是簽約有付「定金」,可以拿回兩倍的錢喔!(你付一百萬,他就要賠一百萬)

我之前也是遇到這種情況!事實證明,屋主一屋兩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1208126&p=1

給你參考看看
小昕媽 wrote:
有可能是一屋兩賣喔!...(恕刪)

發言應該要有邏輯>>>>有因為......所以.....這樣比較不失討論版的功能
當買賣有糾紛時想都不想,直接先拿仲介當箭靶,我想有失公平跟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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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正常而言,該仲介不大可能已幾近成交的案子,抓隻蟲在屁股上癢.(除非屋主是他老爸)
再來的可能性就像小昕媽所言(先給小昕媽按個讚),如果真是這樣,問題也是在屋主身上啊,
該仲介應該也不希望有這種事情發生吧!誰不希望案件順順利利的成交,萬一沒弄好蛇麼都沒有還被告,那多倒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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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樓主堅持自己的權益,如果屋主確定有在斡旋單簽名確認並且沒有但書,那理所當然斡旋金就轉為定金囉!!
Option1:錢拿回來, 沒有損失, 就此做罷.
Option2: 依合約要求賠償, 提出告訴.
Option3: 確認身份,用電話與屋主商談,了解毀約原由,再做處理.
3個選項我選>>先2後3


CCDD88 wrote:
前陣子透過仲介看房,...(恕刪)


這麼說吧
如果你哪天要買房子
先付了100萬
結果後悔不想買了
你會希望100萬被沒收嗎?

人為財死
你覺得拿了人家100萬
對方會善罷干休嗎?


屋主人在國外...很好阿
到真的要上法庭了,民事糾紛要聽兩造說法
如果他不來,法官就只聽得到你的說法,贏面超極大
如果這樣你都打輸,你也就認了吧
一切要看你出價的契約書怎麼寫吧
一般的情形 我覺得不要太容易就被仲介河蟹了
不要只想拿回100萬就了了 要拿回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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