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買下出租中的房子,如何協調讓房客搬出?

你花個2~3個月的租金請他搬出去,我想房客應該可以接受!
如果你連這點錢都捨不得花
那你就甘願一點多花6個月的租金(而且要有人租你半年),加上搬二次

省小錢花大錢

b110016 wrote:
已買下出租中的房子並...(恕刪)


釋出善意吧

提供8月 9月 10月 11月 租金減半 + 請搬家公司搬運

12/1~12/15 半個月 免租金 算是找房的緩衝期

讓房客於12月中前搬出
學生時代有遇過這個事,當時一開始被新房東唬了,差點連夜搬家
還好當時的師長有告訴我這些租賃規章,所以最後房東是免收一個月房租,讓我再找地方住。
給樓主參考參考。
若是房客是善類
相信樓主釋出善意,免一至兩個個月房租外加補貼搬家費用
那房客應該也會欣然接受另找房子的

但若樓主不願意花點小錢換省麻煩
那...要讓房客自然搬出,有困難
你有幾個選擇

一、找原租處新房東商量,再租半年(如果他沒有急著要搬入),等房客退租

二、另找地方租半年,等房客退租

三、找新屋的舊房客商量,明年要用房,一月要開始裝璜,他12月底前搬,你不收他 11月12月的房租。(搬出時,退還兩個月房租)
之前我們買了房子……預計九月要住
也是在一月是跟房東商量只簽半年……如果不小心裝潢還沒好就再讓我們延
還好房東還不錯……看在我們兩年多來繳款準時……沒有多麻煩她
讓我們順利搬新家

所以找自己的房東商量應該不是太難
他有租約
有合法使用權
你就算找警察去開門
他也能告你非法入侵
1. 要重簽租約,非過戶前,是銀行對保前。租約由原房東與房客重簽為你與房客,銀行才會讓你貸款。

2. 買賣不破租賃,上述建議都是好方法,建議如果要請對方搬,時間就是抓12月,12月出租與承租都多,比較能順利談成,條件的部份最好在換約時就一起講清楚,換約就順便連時間也一起改好,這樣最好。

祝萬事如意!

b110016 wrote:
已買下出租中的房子並...(恕刪)



站在房客的立場,他們什麼事情都沒做,是無辜的..

您再買屋之前應該就知道(已經出租)這件事情

如果您仍執意要買,但是卻沒有執行對前房東的承諾

或許這中間(?) 我不是法律專家

不過我的現任房東就是這樣..(租到一半房子賣了)


雖然舊房東有在三承諾不影響我們住到租約到期的權力

b110016 wrote:
已買下出租中的房子並...(恕刪)


對方的租約有去法院公證嘛?
沒經過公證的的租約是告不了官的,你就放心的請租客走人.

買賣不破租賃,這個相關法條已修正,沒公證就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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