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7733 wrote:想請問一下,我是在做...(恕刪) 只要有時間有心走法律途徑,找人跟要錢都簡單,不過我比較想問的是,你的租金收入...有報稅嗎?沒有的話如果真的走法律途徑,記得明年繳稅季節上來回報一下,我實在很想知道國稅局的消息究竟有沒有這麼靈通@@
才2900元,不用氣成這樣吧?我已經有兩個房客欠錢落跑,兩個都欠兩萬五左右加起來兩個欠五萬我也不覺得怎樣啊,反正,就算我找到她們,她們也不會吐錢的還不如就好好過日子比較重要,花時間去找到她們真是浪費我人生
sabarose wrote:三千元~你可以省事就...(恕刪) 如果她是未成年,你跟他簽的約就無效了。三千多你就認了,浪費時間而已。現在小孩很糟糕,我曾經也可憐一個年輕人,共欠我將近五萬元,當然後還提告勝訴了,她必須支付這筆欠款。但她就是沒錢,到國稅局調了資產,什麼都沒有,也沒有固定工作,跟本扣不了薪資。搞了一大圈,啥都沒有,最後還是認了,當作是一次教訓。
harry7733 wrote:想請問一下,我是在做房屋出租,我都採用半年繳模式,我去年租到一位半工半讀的學生,看他生活比較困苦,因此我讓她特例月繳,結果!!!! 這兩個月,他說他沒錢繳,也死不繳錢,叫我從押金裡扣,到六月底,他連退房都沒退,他所有押金都扣完了,直接行李整理完跑了,電話死也不接,還欠我2千8百多塊電費都沒繳,1百多元水費,房間也都沒整理,打給他家人也死賴說叫我自己找他,不繳!!! 請問我該怎麼辦???...(恕刪) 告訴他家人要報警告他留案底 馬上會龜出來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