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和鼠標 wrote:
本來今天要簽了 可..
沒有屋主的擔保 本屋無漏水瑕疵 是不是不應該簽下去?.(恕刪)

已經折價就買啦
修房子買來就是要修
這就是人性 嫌新屋太貴不想買 找中古省錢又怕問題一堆 然後在來怪罪房價越來越高買不起 話說也是有很便宜的房子 不是嗎?
鍵盤和鼠標 wrote:
本來今天要簽了 可...(恕刪)



屋主老實已經算便宜了,這是可能預期要付出的代價!!

如果有擔心疑慮建議你,多花幾百萬去買新屋比較安心!!!


但是即使是新成屋雖有建商漏水保固,

但是許多建商遇到漏水就是打打針止漏拖過保固期來處理,想要建商打掉重弄?門都沒有想太多,

這樣講你有比較心安一點嗎?


沒有金鋼不壞的房屋,台灣多屬於地震帶,哪天來個地震都有可能造成隙縫而引發漏水,這是沒人敢保證的
鍵盤和鼠標 wrote:
本來今天要簽了 可是看到房屋狀況說明書 其中一點讓我不敢簽下去
重要一點 “是否 有漏水情形” 屋主直接勾是 附註是不維修以現況教屋
我問為什麼


這樣擺明不要負責之前的狀況,可以請廠商(水電、泥作等師傅)估價作為折減屋價計算標準,以釐清維修成本。

太新的油漆與原本有水痕壁癌都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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