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z wrote:
各行各業的名詞不同, 工程圖與設計圖這兩個詞可以是一樣可以是不一樣, 小到一個螺絲也有是設計圖或者工程圖的, 即使你隨手畫畫沒尺寸也可以定義成"你的設計圖或工程圖", "設計"這一詞太廣泛, 加上該合約太過簡單, 沒有詳細定義大家所認知的""設計圖應該包含尺寸與說明註解"" 或者 "只有設計不含尺寸與說明註解", 一份真正該有的合約基本定義都沒有, 若有看過科技公司大廠的合約就知道, 裡面很多廣泛用詞是會需要定義的, 例如: "Information,資訊" 或 "Component, 零件" 這種詞要多廣有多廣, 但在該份合約裡面完全看不到...只能說該份合約是一面倒向設計師那方...

整個事件就是合約...裡面"設計圖"沒有特別定義...每個人認知不同才會引發很多設計師與業主的爭端...這件事情也是如此...理應可以尋求消保官(政府單位)協助將這種契約定型化, 保護消費者權益也保護設計師的權利.



WWZ 大大說的沒錯,設計師的確是有提供設計圖,但是大家忘記了嗎?

他們的圖面上不單單只是尺寸沒有標示清楚,重點的"比例尺" 是錯誤的...

對於一張正確的設計圖來說,比例尺不對,整張圖都是廢圖!!

在合約上寫的沒錯,只要業主簽名就代表接受,但是在法律上還是有一個保障,因為阿桂大並不是專業人士,不可能在簽名時就能確認圖面無誤...

既然設計師提供圖面給阿桂大,收錢辦事,就應該要提供正確的圖面給業主,不然,這 八萬元的設計費,是設計什麼?

簡單來說,阿桂大是跟大家敘述他發生事情的經過,哪一點有在污衊這位大設計師呢?

阿桂大不高興的,除了設計師的態度之外,就是這些圖面不正確,導致無法施工的問題,這方面又有哪裡是汙衊呢?

桂大大加油~
小蝦米槓上大鯨魚!
繼卡神楊蕙如之後~就是你啦~~~
別吃悶虧~~~反擊吧! 痛宰給你慘痛經驗的劉嘉雯 『名』 設計師

媒體還要靠他在X空間~加減增加一些收視率~
官官相護~除非官僚是你親朋好友~否則~一切都是官方說法 ~~最後都是無聲屁

大家瘋狂推吧~~新聞不是很愛引用網路訊息嗎?
這個時候新聞媒體該發揮作用啦~~~~


桂大~記得把結果告訴關心您的人們~
能不能不要再用「設計圖」這三個字混淆視聽,

室內設計對業主根本就沒有所謂「設計圖」

只有施工圖~ 施工圖~ 施工圖~ 施工圖~ 施工圖!!

我讀了好多篇的回覆,
都把設計圖定義在「沒標尺寸就是設計圖」;「有標出尺寸就稱為施工圖」
然後把這個概念套在桂大的圖面上
這點我可是大大的不同意~~!!(搖搖手指中)

因為不論是哪家室內設計公司,簽合約所賣給你的圖,就是賣施工圖!
從第一頁出現的那19張由「來不及做而急著做」出的圖,
按設計合約走,當然交給業主的"必須是施工圖"
而不是設計圖~!

而室內設計的設計圖是什麼?
老實說,
我們沒有所謂的設計圖,只有設計概念草圖,
我們的設計圖,不是如大家所想的平面設計圖,

你們口中說的設計圖長的就是我所附的圖這種-設計概念草圖

設計概念草圖,是一開始我們做室內設計規劃或是建築空間發想及構思用的,只有一堆線條,
例如下面這二張


這張是安藤忠雄水之教堂的「設計草圖」


這張是新城托兒所半戶外研究草圖 摘自 柏林設計
http://forgemind.net/phpbb/viewtopic.php?f=24&p=96796

以畫草圖的方式,不斷的思考與發展圖面,等到構思完整後,再和業主討論,業主覺得設計上的想法是他想要的,之後才會用cad一張一張的畫出平面圖-->再長立面-->再做XY剖面-->再出大樣細部-->集結成總圖

簡單的說,大家口中的設計圖,是設計師在出正式的施工圖前,所畫的「概念草圖」,它主要是設計師用來構思與發展圖面用,並不是有標尺寸的就稱為施工圖,而沒標尺寸的施工圖就被矮化為設計圖,這樣大家了改嗎?@_@a


以上圖片轉載自
http://www.hxsd.com/news/architectural-design/20101026/31020_3.html
http://forgemind.net/phpbb/viewtopic.php?f=24&p=96796

brynhild2 wrote:
能不能不要再用「設計...(恕刪)


謝謝大大說明



小弟記得整棟樓光這問題就吵了很久
brynhild2 wrote:
以桂大的例子,他所簽約的是設計合約

設計合約:
設計師與業主現場勘察後丈量-->回來放基地圖-->設計師與業主討論空間需求-->設計師依業主需求與基地位置特性,規劃出合適的空間、動線-->給業主過平面圖一張-->業主滿意-->簽定設計合約並註明交圖日期-->繼續溝通討論-->定稿:平面、立面、細部大樣-->業主過目後Ok現場一手交圖一手交錢

簡言之,設計合約就是買設計公司的施作工程圖,設計公司不帶工程,請業主自行發包。
(恕刪)


感謝澄清讓大家更了解室內設計的流程...畢竟隔行如隔山...其他行業的流程與室內設計流程就有些差異...很多認知上就有些不同...很多爭議就是從這引起(版上一堆抱怨幾乎都是這種...圖面給予不完整導致業主與業者爭議)...

若照您所說的既然桂大簽的是設計合約不帶工程那就應給完善可讓業主能施工之圖面(包括尺寸,材質,比例尺,公差...說明及備註)...問題癥結所在是 這樣在室內設計是屬於常態還是非常態?或應該有一個可遵循的常規或者說是業界的習慣? 室內設計是否有專業的工會? 而這個工會可以認定說該份合約就必須給予完整後續可施工圖面? 這樣桂大可以先尋求解決此癥結所在...

現在桂大被告民事毀謗...桂大應反告對方該合約所提供資料不完整性由法官來判定該合約是否失效...若合約失效...亦就是桂大在此所貼文陳述事實屬實就不構成毀謗罪...
看大家都在↓↓↓↓↓↓↓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到底誰是林鎮業????

剛剛查了一下發現這篇,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http://tw.myblog.yahoo.com/jw!keMZmG.TQUW.Z59B4I7N/article?mid=1410

hahawilly大大真是強,我都忘了在第幾頁了說 1881F~2103F......又增加一名熱心網友

整理一下

1.法律組:

2.金援組【61人】:
trickid、algo1203、nomorelife、freely、兵燹II、
OnlineMVP、 PhantomLouis、lottery1129、miwabear、小旋風999、
超級兔子、cashung、晴小圭、Nick5857、Janice516899、
andy7198、ohayofin、janehuang21、Samiel、alvinyu0713、
王X強、Meet K、babycat5859、旺旺過一生、alecsu、
飛觴、bchen13、金剛nana、rosden99、henrychieng、
chunyuan、?露、linka、fangchen、ellishuang、
paul8997、logic123、wonderlandwu、Ashiriel、vicjou、
奪命姑嫂丸、亞歷山大、fm839318wh、stan80061、My Peggy、
freezemoment、whitetower、錢太多、hahawilly、chrislinyh、
頹廢2110、kuly0406、lcs673、windumat、king2000、
CK300M、hclee186、nono990、jazzcat0823、lennon406、
Aquataco、


3.新聞組:

4.活動組:【1人】cashung、




好像有些大大是要金援01,而不是要金援阿桂樓主,如果不是要金援阿桂樓主的大大卻被列進去,請說一聲,我再刪除

egglin1118 wrote:
看大家都在↓↓↓↓↓...(恕刪)

謝震武律師???
難不成電視上的大家彼此都認識啊~
賺錢為敗家之本...

egglin1118 wrote:
看大家都在↓↓↓↓↓...(恕刪)

點了連結 也是看到 "代 理 人 謝震武律師"
一時之間 產生嚴重的認知失調
從電視印象中謝震武長得帥帥的 言談舉止相當得體
覺得他是100分的台灣男人

阿桂的案件也是 "代 理 人 謝震武律師"嗎?



wwz wrote:
現在桂大被告民事毀謗...桂大應反告對方該合約所提供資料不完整性由法官來判定該合約是否失效...若合約失效...亦就是桂大在此所貼文陳述事實屬實就不構成毀謗罪...


是否構成毀謗罪
跟合約是否失效(應該改為不完全給付)
應該不是直接的關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