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兩天 眼睛看到脫窗 但是就是要將文章看完閱讀文章過程中 心情起伏很多 生氣 無奈 狂笑 又再次生氣心中感覺千萬千 非文字可形容只能誠心說上阿桂大加油 蔣大加油***********我在想 是不是 尺寸塞得進去塞得滿增加收納 就可以稱為設計師啊我一向看不出 某某某哪一點可稱的上設計師設計的美感又在哪? 設計的味道在哪裡? 什麼叫做設計?(純為個人觀感 我沒指名道姓 應該不會被告吧第一次 再01打字 要這麼的小心 誰叫 我是一個平民)***********挖哩今天怎只有我一個路人啊 好冷QQ
iori0823 wrote:節目我還是會看但真要...(恕刪) 同感,小弟還是喜歡全能住宅改造王,真的每次看每次都有驚艷,幸福的話~~轉到會看一下,不過那些都是用大錢砸出來的設計,而且實在沒什麼內容。另外對於樓主的冤屈小弟很同情,唉~這個社會好像變成什麼專業只要一上電視變了名人,質也會跟著變喔!?
小野 ~ wrote:現在還在法院進行中,...(恕刪) 老頭我不是唸法律的,但偶會吸收法律常識與見解就我所知(有專業人士的話請指正),所謂偵查不公開,白話的說,也只針對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且均為公訴罪的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誰有偵查權?誰就不能公開)像阿桂這種民事案件,應該並沒有偵查不公開的法律限制
kuofm wrote:像阿桂這種民事案件,應該並沒有偵查不公開的法律限制...(恕刪) 應該主要是為了要防被抓小辮子吧...像之前的補發票事件, 如果當初沒講現在就可以用來捅他們...而且畢竟說的多錯的機會也多些... 主要是法庭上講的一致性比較重要...網路上的言語一打出來就沒法刪除了(尤其像是01又有自動備份系統, 事後編輯了也沒用)...
iisguagua wrote:應該主要是為了要防被抓小辮子吧...像之前的補發票事件, 如果當初沒講現在就可以用來捅他們......(恕刪) 我認為在法庭上還是可以把n個月後補開發票事件拿出來讓法官知悉
sotaiwan wrote:同感,小弟還是喜歡全...(恕刪) 對耶...我也是超級喜歡看全能住宅改造王依照業主的需求打造 為業主著想..讚~!只是現在只看數位電視..沒得看了不過以前不小心轉到某空間就覺........相形之下..嗯尤其看到驕傲的在說什麼LED蓮蓬頭...昏最近看到IKEA fans裡國外朋友對IKEA的運用裡面的裝璜真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