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室內設計師, 到底該如何定義呢?

電視上各式各樣的介紹裝潢的節目雨後春筍般冒出

各種設計風格, 機能, 收納一應俱全

設計師群從照片上看來男的帥女的俏 (攝影還打光哩)

我認識一位所謂的設計師

她是如何出道的呢

從廚具賣場銷售人員過了短短的幾年便成為了所謂的室內設計師

口中說的都是她如何的專業, 如何替顧客著想, 如何替顧客省錢, 風格任君搭配

但在我看來

沒有土木工程的底子與對於'空間設計"美感的概念

這樣的設計師是無法稱作設計師的

現在網路方便, 資訊一日千里

製入性行銷氾濫

要裝潢的人, 可要謹慎喔

推~~~

加油!!!

順便標記
樓好高00"
這個案子不是在今年4/29日就已經達成和解了嗎???所以應該不會有後續??
因為通常和解都有但書,就是不能在繼續發文公佈後續消息~~~~~


今天來推一下

加油加油!!!

衝人氣

希望可以圓滿落幕

han888 wrote:
這個案子不是在今年4/29日就已經達成和解了嗎???所以應該不會有後續??
因為通常和解都有但書,就是不能在繼續發文公佈後續效息~~~~~

1F寫得很清楚,跟樓主和解的是幸福空間網站,不是跟劉嘉雯

han888 wrote:
這個案子不是在今年4...(恕刪)

trickid wrote:
1F寫得很清楚,跟樓主和解的是幸福空間網站,不是跟劉嘉雯


避免誤導視聽 還是轉貼1F
原文:
聲明啟事:
本人沈里桂因與設計師○○○間之糾紛,遂於2010年8月16日發表『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一文於幸福空間有限公司與『mobile 01』兩處網站,對設計師○○○之設計品質與服務態度進行討論,並非有意針對幸福空間有限公司或林鎮業先生個人,然因部分網友言論涉及林鎮業先生之個人隱私,並造成林鎮業先生及幸福空間公司之不便,本人對林鎮業先生深感抱歉,蒙幸福空間有限公司及林鎮業先生之包涵,本人沈里桂特以本文澄清。 聲明人:沈里桂


trickid wrote:
1F寫得很清楚,跟樓...(恕刪)


所以說現在阿桂大是已經跟幸福空間達成和解,而跟劉嘉雯這一方還沒解決就對了..是這樣子嗎@@?

han888 wrote:
所以說現在阿桂大是已...(恕刪)

應該是吧! 如果劉嘉雯撤告,樓主沒有理由不上來告知的!!
路過而已
ericaudi wrote:
所謂的室內設計師, ...(恕刪)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11/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大疊(劉嘉雯獅子大開口要求400萬損害賠償)
...(恕刪)


快滿週歲了
民事庭的一審還沒有結果喔!
依此進度, 打到三審, 也要好幾年才會有結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