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詠一案,聲寶=酷哥?小蝦米告贏大鯨魚了

也不知道講的是真還是假?有必要將版主所說的話全當聖旨嗎?難道其他網友就不能去質疑嗎?本來每個人都可以抒發對本件事的感想,而一有持不同意見的網友出現,何必就逐字一一檢討其說詞呢?反駁的那麼快是在怕啥?怕案情逆轉還是怕被抹黑?
的確市面上優質的冷氣廠商一定很多,因為不好的一定會倒的很快!俊詠公司被各位宣導惡行一年了,還沒倒店想必幾位網友新進一定很嘔或是難以入眠吧?
只有共犯才會選擇站廠商那一邊,像郭台銘這種的首富還不是要向員工和國人低頭道歉了,那這間小小的又只會犯錯的俊詠公司網民多罵幾句,也不管該公司改正了缺點沒,幾個人持續輪番上陣吐個2~3年的口水又算的了甚麼呢?淹都把他淹死!
人心悱惻!!!
看來有些人還是看不懂「君子懷德,小人懷土 」的意思!
所謂的君子、小人,不以在位或不在位來區別。
「懷」是思念、把心安在那裡。「德」,指的是仁里、德鄰的處所。君子選擇有仁德的地方,向仁德的君子請益學習,積極進德修業,並隨時防範惡習的沾染。「土」是土地財產,它有沒有利益,正是小人心中所重視的。這兩句話,從選擇居處來分辨君子、小人。
「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刑」同「型」,是典型的意思,君子的行動,遵守國家的憲章制度,考慮是否合乎聖賢的典型。「惠」是恩惠,別人對自己是否給予好處,小人一做事,心中念念不忘就是利益。
已修正編輯過!以端論壇視聽!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kaots wrote:
論斷就是......避免麻煩,別找俊詠.........(恕刪)


如果我是消費者,這確實是一針見血的建議
tiway wrote:
也不知道講的是真還是...(恕刪)


你的回覆實在是怪裡怪氣,話說的沒道理,大家不能逐字檢討並反駁?我寫的內容你有意見,你不也是提出來嗎?開版者寫出來的東西,你也意見很多,怎麼你寫的東西被挑出來就不行了?

還是你認為一個俊詠各自表述,你寫你的,我寫我的,大家各說各話爽快高興皆大歡喜?我相信你的想法不是這樣,否則你不會前前後後說開版者說謊。

提出來的意見,要有道理,換句話說要經得起檢驗與挑戰。你開頭時說的義憤填膺說原告有問題,搞半天自己根本前後文都沒看清楚。現在論點又變成每個人都可以抒發感想,對不同意見的網友何必逐字檢討說詞。
說的前後矛盾,看的人一頭霧水。

也不知道講的是真還是假?有必要將版主所說的話全當聖旨嗎?
雙方我都不認識,但只有俊詠說法漏洞百出。只有你相信他,請問你怎麼知道俊詠說的是真的?

反駁別人的說法,只要言之有理,看到的人會被你說服。反之如果只是訴之於情感,裝冷氣的廠商何其多,誰有哪個閒時間跟俊詠談情說愛。

市面上優質的冷氣廠商一定很多,因為不好的一定會倒的很快!俊詠公司被各位宣導惡行一年了,還沒倒店想必幾位網友新進一定很嘔或是難以入眠吧?
我沒有要俊詠倒店,我要的是要俊詠道歉。第一要道歉自己品牌認知有誤,所以把酷哥拿來當聲寶賣,而且責任不能推給新進人員。第二要對不當的態度道歉,錯是他自己,憑什麼跟客戶吵架。第三要道歉別人抓到他用分身自吹自擂,卻說是同業移花接木IP惡意打擊他們。
只要針對以上道歉,說其他五四三大可不必。

如果俊詠倒了,也是自食惡果。自食態度高傲死不認錯的惡果。如果是我,我比較擔心與俊詠有糾紛的時候俊詠態度不佳,至於冷氣保固是原廠保固,有何好擔心?又干大家什麼事?挺俊詠如果有其他人也跟俊詠發生糾紛,你要付什麼責任?

但是要找這家廠商的,應該不是有閒錢多的消費者而是有閒錢少的才對,因為要買便宜反正只要看準機會出手,就可以吃定及海k這不肖(孝)廠商了,除了有免費的全室配管還會被敬稱是具有俠骨風範,搞不好還可撈到2倍訂金的違約金,只要閒閒沒事早一步在網路論壇上貼文口頭說自己受很大的委屈後躲起來,就會有一群深具正義感的網民爭出頭的捍衛受苦受難的消費者,那何樂而不為呢?
請不要逐字檢討開版者的說詞,情緒上的發言也毫無意義。

「君子懷德,小人懷土 」有何看不懂,是跟本文無關所以不想理會罷了。

反駁的那麼快是在怕啥?
前一篇我隔了很久才回,一點也不快。因為剛好有急件在處理。平時我反駁的更快,我什麼也沒怕,只怕差勁的廠商得不到教訓。

我也來找一下碴好了~
tiway wrote:
本案本是單純買賣糾紛(消費者想買聲寶廠商賣的是酷哥),法官也只是判決契約終止僅要求廠商恢復原狀!
但就是有心人想宣染成廠商在欺騙消費者的狀況!消費者本身應有的態度卻不做任何的檢討!
而事實上廠商在網站所張貼的商品的確是酷哥,其價格也是副廠牌的售價,其也是聲寶公司所生產的產品!
這些都經過版主自己證實過!但他所秉持的無非拿是廠商在硬凹拿副廠當正廠出貨的理由,來請網友大家評理!
但是能這樣就當做說謊的藉口來博得網民的同情嗎?

客戶在網站上購買的不是聲寶嗎?
廠商也說是文宣錯誤阿!買方何來硬凹? 何來說謊?
型號不同? 價格不同?
這應該不是買方的責任吧
拿副廠交貨,ok阿~ 但買方要接受吧!
不然就解除契約阿!! 這不是民法的概念? 不是法院目前的判決?

tiway wrote:
先前曾講過冷氣配管的10000元能做甚麼!
那表示至少派工要2人以上,如果管線過長就必須有更多人協助才行!
每個安裝冷氣的現場工作環境,說真的都不會像坐在有冷氣間辦公室那麼舒適!
冷氣銅管一米多少錢都有行情價,可以去查詢或訪價!不然就請版主說一下當初配管的長度是10米以內呢?還是超過30米?網友連查都不查就直接框廠商賺了13500元!
拜託那是血汗錢錢好不好!已經得到這些難道還不夠!還是您認為賣一台冷氣的利潤有那麼多?

基本上,這應該不關買方的事吧!! 人情攻勢?
那消費者上法院所消耗的時間、人力?? 也要拿來討論??
tiway wrote:
還好意思數落廠商省的拆除的工資!若真的將已裝潢好的冷氣管拆除掉,可否想過版主要花多少錢才能在裝回去?期望還是13500元嗎?

裝潢都弄好了
無論是要重裝或是拆除,當然不會是13500元!!
但其中要將裝潢開孔、補土與油漆的損失應該也不一定全由消費者吸收
判決不是寫”恢復原狀”嗎?
定義可能要請其他大大來分析了

tiway wrote:
但是要找這家廠商的,應該不是有閒錢多的消費者而是有閒錢少的才對,因為要買便宜反正只要看準機會出手,就可以吃定及海k這不肖(孝)廠商了,除了有免費的全室配管還會被敬稱是具有俠骨風範,搞不好還可撈到2倍訂金的違約金,只要閒閒沒事早一步在網路論壇上貼文口頭說自己受很大的委屈後躲起來,就會有一群深具正義感的網民爭出頭的捍衛受苦受難的消費者,那何樂而不為呢?

這段就偏激了~
而且跟你之前的理性發文有點落差~
急了 =.=?

看看其他版面,廠商的危機處理跟態度好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00&t=1554015&r=2&last=20037494
tiway wrote:
但倘若真的如被各位所願被整倒了,那些曾是該公司的顧客其冷氣的保固責任,不知道各位先進會不會幫忙找優質的廠商來幫忙承擔呢?


離題了=.="
tiway wrote:
的確市面上優質的冷氣廠商一定很多,因為不好的一定會倒的很快!俊詠公司被各位宣導惡行一年了,還沒倒店想必幾位網友新進一定很嘔或是難以入眠吧?


不會嘔啊..因為又不是我跟他買冷氣..

只想說要怎樣讓更多的其他潛在客戶了解這個案例,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ariex wrote:
不會嘔啊..因為又不是我跟他買冷氣..

只想說要怎樣讓更多的其他潛在客戶了解這個案例,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呵.....呵......ariex的回覆真是深得我心啊
沒錯.....最重要的是讓更多的其他潛在客戶了解這個案例,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感謝前面幾位大大熱心的指教!針對先前較情緒性之文字已進行編輯修正。以端論壇之視聽!
真讓勞燕尾大大費心了!將我的每句話字字看的那麼重視,其實我也不是甚麼明嘴或是具公信力的人物,如果覺得我寫的不好,大可一笑置之,因為也沒啥影響力,有時自己回首去看一下之前發表的文章還會覺得當時不知想啥的,你又何必那麼的介意呢?

既然對小弟如此厚愛那小弟就陪你多寒喧幾句!免得失禮!
就因為透過本篇文章才有與陳老闆接觸認識的機會,而認知他本身會是怎樣的一個人,所以相信其根本就不會是版主或是網友口中說的那個不尊重消費者的商人,你要把一個個案當成常態犯罪的推論,又無視他人的反證這是甚麼道理?

況且我並不是認同俊詠公司的聲寶酷哥冷氣的銷售行為,只是因對照其他事證的顯示接受純為漏植”酷哥”的二字的說法,只是當事人是版主其不願意接受罷了!但這也不過是買賣契約終止,何以宣傳自己是受到那麼多的委曲才獲得法官的認同而勝訴呢,因為那本來就是不會打輸的官司,若不是精於算計法律規定及將過程寫的是受到廠商的屈辱,我想是不會得到那麼的支援回應的,精於取寵的人能受歡迎而對無還擊能力的人(抓不住網民的心)入井下石,這才是我所看不慣的地方。

有沒有在挺廠商並不是回文的重點,是針對本篇的發文適當性提出質疑。
關於提到反駁的那麼快並非針對個人,而像這樣為一個情緒發言的文章,該不該一直棄而不捨的對廠商窮追猛打或是打預防針(或是小針美容)?難道就為捍衛消費者權益的正義?還是就為廠商的一句道歉而已嗎?廠商的道歉真的很重要嗎?就算道歉後難道就會放過他嗎?況且不是早就道歉聲明過了?是甚樣的深仇大恨讓你們對俊詠公司眼紅的那麼久?

關於燕尾大大請教對前後幾(二)任總統觀感如何?
正好可由你的答案來回應問題,你說「請看看跟我同觀點的人比例多少?但是這代表我是錯的機會非常大。」
想想阿扁跟小馬分別都是經全民投票出得高票而當選上總統的,但是現在呢?一個還關在土城看守所裡,一個民調支持度落到才剩1X﹪,不是剛開始同樣有很高的選民認同比例嗎?怎會是這樣呢?是選民看走眼還是那2位很會演呢?
如果我是有道理的何懼眾人一時的辱罵呢?所以網友要選擇譁眾取寵還是擇善固執全就看個人的心態決定!

至於版主所描述的過程內容我並非視而不見或是刻意規避,請不要任意混淆,而是認為其不過是在營造自己受廠商委曲所杜撰出的劇情。實際到了法庭只提自己要買的是聲寶冷氣,對於所說廠商發生的強詞奪理、對消費者大小聲及貨款要一次付清的情節在證詞裡卻隻字不提,別忘了提出過『訴訟程序:調解失敗就會進入訴訟程序 大膽將如何被騙得講給法官聽 法官會幫你主持公道』是版主大大吧?。
當時版主就算堅持不接受酷哥冷氣,也根本沒有損失到13,500元,因為就算找其他廠商來還是需要配管與洗孔的,難道懷著『要解除契約還是主張履行契約效果有所不同,需依照案情作不同的處理』這樣精於計算自己能受惠程度,而將明知的配管費掰成是定金以換得較高的賠償金,若網友會認同應該是要弭補版主所謂的損失(精神和時間)而選擇挺他!這是網友的自由與權利,但別強迫我不能質疑其動機是否洽當。

也就因為大家賺的都是血汗錢才會唾棄那些想不勞而獲或是趁勢想佔人家便宜的人。
至於消費者所的要求法院已經給予適當的保障,其花費的精神與時間換成廠商來說也是一樣付出這麼多的,也不能就因此而合理化所杜撰出對廠商做了不合常理的行為。

最近剛好篇關於和解的官司
影星之子孫X豪因打人糾紛被告對方要求的和解金是100萬!
站在同情原告來說會是打人本來就不對,2打1導致被害右肩部挫傷和右鎖骨骨折等傷害,賠錢和解是應該的不然就抓去關好了,你看原告都被打成像殘廢似,還要花時間及精神打官司和去醫院的,被告又是名人有錢的兒子要多一點沒關係。
站在同情被告來說打人雖然是不對但也只是推人,沒有動手打人,也沒見原告傷的多嚴重,不能因早一步到急診處擦擦藥拿驗傷單提告就是受害著,和解要100萬不就是在搶錢。
不知各位有沒有關於雙方和解有更好的規定,因為自己就曾受過廠商不合理的要求但又不得不賠上一筆和解金的鳥氣,所以我很痛恨不肖的廠商,但是也不會認同虛構故事的作法是對的,不然跟著大家一起罵就不是沒事,或站一旁講閒話不就得了。

網友cashung提到布拉琪高級床墊的危機除處理一事值得廠商當參考的,可惜該篇發生的時間是在本文之後,不然廠商若能早一點研讀效尤的話,本案可能就不會發生或鬧的那麼久吧,也可能是布拉琪高級床墊的人員看過本篇,受了本篇所影響而不敢怠慢Mobi1eNO1所發生的一切吧(個人猜想)。
PS已將資料轉寄給俊詠公司知悉了,有時不是光罵廠商就能期待它會進步。

另外關於燕尾大大所發生的錯誤怎還不見你向Gaspard_A8J大大發道歉的聲明呢?
只有為別人而活的生活,生命才有價值。
tiway wrote:
有沒有在挺廠商並不是回文的重點,是針對本篇的發文適當性提出質疑。
關於提到反駁的那麼快並非針對個人,而像這樣為一個情緒發言的文章,該不該一直棄而不捨的對廠商窮追猛打或是打預防針(或是小針美容)?難道就為捍衛消費者權益的正義?還是就為廠商的一句道歉而已嗎?廠商的道歉真的很重要嗎?就算道歉後難道就會放過他嗎?況且不是早就道歉聲明過了?是甚樣的深仇大恨讓你們對俊詠公司眼紅的那麼久?



他道歉在哪裡?..連最起碼的表面工夫都不肯做了..要其他人怎麼想?

這篇一直浮出來不是沒有道理的..

再凹..就看看這篇還要浮多久..




tiway wrote:
網友cashung提到布拉琪高級床墊的危機除處理一事值得廠商當參考的,可惜該篇發生的時間是在本文之後,不然廠商若能早一點研讀效尤的話,本案可能就不會發生或鬧的那麼久吧,也可能是布拉琪高級床墊的人員看過本篇,受了本篇所影響而不敢怠慢Mobi1eNO1所發生的一切吧(個人猜想)。



至於店家危機處理,同樣是在這件事情之後..去看看CANON板那台消失的50D,也是處理的爛到爆炸

端看店家有沒有心維護商譽而已
ariex wrote:
他道歉在哪裡?..連最起碼的表面工夫都不肯做了..要其他人怎麼想?

這篇一直浮出來不是沒有道理的..

再凹..就看看這篇還要浮多久.....(恕刪)


你這樣講確實也是啦
難怪文章會一直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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