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193 wrote:
感覺真差
被利用了
看帳號註冊日期還有發文次數
根本不是常用的帳號吧
難怪他沒差
chiang wrote:
老實說心理是有一點不爽,雖然樓主順利的把事情解決了,但是當初幸福空間請律師告01,我們也花了錢請律師,但是在一審開庭前對方撤告了,但是我的律師費白花了,心想我是招誰惹誰啊....白花花的錢就丟到水裡了,這錢我拿來買server或是年終發給員工多好,幹嘛讓律師賺....想到這就會忍不住想嘆口氣
我在想,下次我是否應該改一下規定,我挺你沒關係,律師費能不能先講好誰要幫我付啊?...(恕刪)

chiang wrote:
發文的時候希望大家幫你聲援你,站方還不能刪你的文章,刪了就說我們收了廠商的好處被廠商摸頭,但是當你跟廠商合解後也不上來解釋,不說清楚講明白,就連跟01說聲謝謝都沒.....反正問題解決就可以收工了,這就是現在多數網民的素養,真的是很......ox...(恕刪)
chiang wrote:
老實說心理是有一點不爽,雖然樓主順利的把事情解決了,但是當初幸福空間請律師告01,我們也花了錢請律師,但是在一審開庭前對方撤告了,但是我的律師費白花了,心想我是招誰惹誰啊....白花花的錢就丟到水裡了,這錢我拿來買server或是年終發給員工多好,幹嘛讓律師賺....想到這就會忍不住想嘆口氣
我在想,下次我是否應該改一下規定,我挺你沒關係,律師費能不能先講好誰要幫我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