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真理 wrote:
主事者應該道歉的原因在哪?只是把消費經驗公開讓大家別受騙上當!!

應該出來說明白的是"生事者"吧??!!

上法院的評判絕對公平嗎?如果沒上過法院就不要說誰要出來道歉!!

不過,也要體諒"蔣大"的苦衷,感謝他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這種看不見的積陰德!!是讓小弟讚賞的!!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tweety54 wrote:
哇! 這也太xxx了吧!
本人也發了不少文, 卻沒收到過,
可能嫌我官司打太多了吧!


我是因為引用了被告的引文

跟著被告的


這些文章早已經通通被Mobile01移除了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GO-真理 wrote:
主事者應該道歉的原因在哪?只是把消費經驗公開讓大家別受騙上當!!

應該出來說明白的是"生事者"吧??!!

上法院的評判絕對公平嗎?如果沒上過法院就不要說誰要出來道歉!!

不過,也要體諒"蔣大"的苦衷,感謝他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這種看不見的積陰德!!是讓小弟讚賞的!!

阿桂0312只是把消費經驗公開讓大家別受騙上當,然後和解後就將文章自爆並要求01刪文

以後上01要取暖的人千萬不要學阿桂0312,因為阿桂0312的行為只能給
雖然不能接受這結果,也替01不平,但就事論事,01被吿是因為提供此論壇,但此論壇並非為桂大成立,所以01被告是因為站在站方,對於文章的公正公平立場,並非全是支持桂大的原因,如果桂大的言論是不公平或是偏執嚴重,站方力挺後被告,那才算是因為支持桂大被吿,經過這事件至少大家知道我們的發文只要合理合法,合站規,01都會支持,不會䢫便刪除!
yuxian wrote:
我是因為引用了被告的引文

跟著被告的

...(恕刪)


請問也是和解了嗎?
還是法官直接要求告訴人撤訴?
(有些法官還會當庭要求別亂告)

告訴人怎不去告 google , 上面的資料更完整, 擺明了欺負人.
(告訴人一定會敗訴)

告訴人不用出庭的制度, 才會衍生出這麼多告訴案件.


yuxian wrote:
經過這事件至少大家知道我們的發文只要合理合法,合站規,01都會支持,不會便刪除!
...(恕刪)

最重要的是不要直接對方姓名或公司行號寫得太明白於文章中.
這樣在偵查庭時就會把案件打掉.

圓滿落幕????????????????????????????????????????????????????????
yuxian wrote:
喔...(恕刪)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tweety54 wrote:
請問也是和解了嗎?
還是法官直接要求告訴人撤訴?
(有些法官還會當庭要求別亂告)

告訴人怎不去告 google , 上面的資料更完整, 擺明了欺負人.
(告訴人一定會敗訴)

告訴人不用出庭的制度, 才會衍生出這麼多告訴案件.


因為怕被告,這篇回文一些言論我過濾了

說來說去我也不太想繼續回了
總之這整件事情讓人一整個心寒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我也很關心這事件,現在比較好奇的事,誰在這事件得利?設計公司?我想不會!蔣大我想也不會!桂大樓主?這我就不知道了,也許要看合解內容了。


Candypan wrote:
我也很關心這事件,現在比較好奇的事,誰在這事件得利?設計公司?我想不會!蔣大我想也不會!桂大樓主?這我就不知道了,也許要看合解內容了。


你認為如果他得利他會出來講??????????
要不就是樓主屈服.要不就是他得利...............
屈服了如果出來說.我覺得很不好意思.
得利了如果不出來說.更OOXX....

總之讓大家失望.
如果以後大家需要別人聲援你.卻發現居然不太有人甚至是沒人聲援........
那到底應該怪誰.我想大家都知道.
這個事件.將是以後取暖文結局的另一個起點.
另一個悲哀結局的起點.
什麼叫做雷聲大雨點小.什麼叫虎頭蛇尾......
真是悲哀................!!!!!!!!!!!!!!!!!

kuofm wrote: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原   告 幸福空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謝震武律師
      李詩皓律師.(恕刪)

咦?和解了為何還會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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