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寶=酷哥?俊詠網站表明是聲寶冷氣,卻是以酷哥交貨您能接受?

etiger wrote:
感謝各位的意見!昨天...(恕刪)

可否告訴我們 後續的處理情形 以及第三方如何仲裁
kyotpe wrote:
可否告訴我們 後續的...(恕刪)


我也想知道

etiger wrote:
我想只有走法律途徑了


應該有將他的網頁複製下來吧?
免得他去改.... 證據就沒了!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建議您再去電一次
然後予以錄音存證
或許沒有辦法做為主要證據
不過至少還是會有佐證的作用…
標示明顯不實, 聲寶就是聲寶, 庫哥就是庫哥, 國字不好認嗎?

製造成本/認證/品牌成本/保固都不同, 怎可說一樣呢????
chioumj wrote:
標示明顯不實, 聲寶就是聲寶, 庫哥就是庫哥, 國字不好認嗎?
...(恕刪)

沒錯
就是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第 22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此等不實廣告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將遭受主管機關之處罰外,消費者亦可依消保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向企業經營者及請求賠償所受之損害。
進度報告

日前與該公司協調
他還是堅持聲寶=酷哥

還說如果要聲寶的話
加錢就可以了

把消費者當白痴
我是某社區的住戶,我們這個地區的住戶都是找俊詠公司裝冷氣,我新家的冷氣也是找俊詠公司裝的,這家公司的風評和施工品質,在我們這個超大型的社區,都是有很不錯的評價。最可取的是這是一家非常不錯非常負責的廠商,如果有報價錯誤或文宣錯誤,他們也都會在價格上多的退,不足的部份如果不是差很多都會吸收。所以這家公司在各個社區的評價都不錯,是一家非常不錯的廠商,絕對不是一家會欺騙消費者的廠商,可能是屬下的文宣人員失誤吧!
依我們社區眾多的住戶與這家公司接觸的過程中,我們都是新社區住戶,每一戶都是要配合裝潢,這家公司從也沒有說配完管線要付全部工程款的情形,都是依工程進度,施工完才收付款項。
這家公司是非常正派的公司,建議你再和這家公司協商看看。
馬上出來消毒了~~
把俊詠講得這麼好,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HOMG wrote:
我是某社區的住戶,我...(恕刪)


那你可以試探的問問這家公司, 說你想買聲寶的冷氣, 但是要用酷哥的價格, 如果他賣你, 那真的是好公司.

因為他自己說"聲寶=酷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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