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你~



阿桂0312 wrote:
故事大綱:
8/14 在幸福空間網站發文結果被刪文並遭站方限制發文
8/16 早上收到劉大設計師寄發的律師信表示我在幸福空間網站的發言對是對劉大設計師本人"極盡污衊之能事"
下午寄還劉大設計師兩封存證信函並函覆消基會請求協助
8/17 即作吉作(劉大設計師的公司)向站方施壓,要求移動本篇發文
8/20 W大初次登場(142F)
8/22 W大再次回文(200F)
8/31 劉大設計師回覆存證信函並堅持設計圖及立面圖尺寸標註絕無錯誤(309F)
9/4 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劉大設計師提告知妨害名譽案件之受理並開啟調查(324F)
9/6 求助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李新"並獲承諾協助處理(338F)
9/13 再次向李議員候選人詢問處理進度
9/16 向水果報尋求協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