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東,學生房租不繳怎辦??

才三千屋主認賠 趕快整理在出租出去就好了 當房東本來就是有投資風險..............

先寫存證信函陳述解約違約事實吧 然後屋裡沒東西就可以出租了

----來講個例子 讓你心情平復些-----

之前一個例子


一個大陸女(已拿台灣身份)

約簽了5年 月租約10幾

結果做1年多就因為生意不好收起來了 (賠了幾百萬)

不繳租又死賴著不走 說什麼要轉租盤讓減少虧損

但又盤不出去

本來想用契約來處理告上法院

因強制執行時間太久半年-一年而作罷(損失一年的機會成本)

房東最後還要拿錢10幾萬出來 請她走喔..........


樓主3000 真的是piece of cake

做生意不是每次都要穩賺實賺 九次賺一次賠

放過自己 也放過別人 生活才會開心 才不會生病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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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注意事項

1.連帶保證人盡可能需要簽

2.財力證明書

3.避免簽長約

4.租大陸人士要三思 提高警覺

5.切記不要心軟成大患

6.公證 阻嚇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強制也不是立馬執行)







Phoenix01 wrote:
沒有繳稅就算了吧除非...(恕刪)

繳稅跟合約沒有直接關係吧
依據原文,還欠我2千8百多塊電費都沒繳,1百多元水費,
據估計,對方大概欠了3000元上下,
原PO可以告上法院爭取權益,
但為了3000元,何必呢?

如果他要搞你,房客就把房子佔著。
就讓房東上法院告他,之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一來一往,又半年過去了。
這CASE的房客算很有良心了。
如果是我,雖然很不甘願,但我就算了,畢竟沒繳稅,當作少賺就好

真的玩下去,勞心勞力,只為了追回三千多塊,划不來......

下次不要心軟就好,該要半年收就半年收

話說學生真的窮困.....住宿舍就好拉,幹嘛租房,

只要有證明學校會協助優先住宿,所以下次別再破例了

水電費可以改成預收,算算我租房也十幾年了,都是規定半年繳一次房租

且先預收每月水電一千,總共先預收六千,若有人會討價還價,建議最好別心軟.....


harry7733 wrote:
想請問一下,我是在做...(恕刪)

去告吧,叫他還錢
繳稅是行政上的公法上義務,租賃契約是私法上的法律行為,兩者是不相干。除非簽約當事人間,有構成私法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無效的要件存在,否則租賃契約都會發生效力,未成年人(扣除7歲以下無行為能力人)簽契約一般都是效力未定,未必是絕對無效,但無效的話,還是有其他法律上的理由,可以向他請求賠償損失或返還不當利。只是你打官司,可能會被稅捐機關要你補繳所得稅或營業稅。一得、一失,自己決定。
他真的是學生嗎?
是學生的話不可能搬走阿要不然怎麼上課?
可以從他學校那邊開始
不要走法院比較好畢竟如果是學生的話有前科也不太好
可以從教官那邊介入
這樣比較可能找到人
不過如果他只是一個假學生的話就只能走法院這條路了....
正常人收到存證信函就會怕
不正常的人告到他死也不怕~
直接改電子中控鎖,下回時間到沒繳錢就沒法入家門.....這招不知行不行.

龍信 wrote:
直接改電子中控鎖,下...(恕刪)


這樣好像有強制罪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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