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寫存證信函陳述解約違約事實吧 然後屋裡沒東西就可以出租了
----來講個例子 讓你心情平復些-----
之前一個例子
一個大陸女(已拿台灣身份)
約簽了5年 月租約10幾
結果做1年多就因為生意不好收起來了 (賠了幾百萬)
不繳租又死賴著不走 說什麼要轉租盤讓減少虧損
但又盤不出去
本來想用契約來處理告上法院
因強制執行時間太久半年-一年而作罷(損失一年的機會成本)
房東最後還要拿錢10幾萬出來 請她走喔..........
樓主3000 真的是piece of cake
做生意不是每次都要穩賺實賺 九次賺一次賠
放過自己 也放過別人 生活才會開心 才不會生病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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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注意事項
1.連帶保證人盡可能需要簽
2.財力證明書
3.避免簽長約
4.租大陸人士要三思 提高警覺
5.切記不要心軟成大患
6.公證 阻嚇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強制也不是立馬執行)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51000103
個人積分:0分
文章編號:51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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