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有個類似的案例, 內容細節不是很正確, 但是意思差不多,

某銀行告一位消費者, 但是該銀行律師告訴被告, 說沒關係, 說他們
只是走個形式, 他可以不用去開庭, 如果收到法院通知可以不用理會.
結果該消費者本來相信了, 但是後來收到法院通知, 想想後開庭當天
還是去到法院了解. 結果發現如果不去, 那麼法院會視同被告放棄申
訴辯論權益, 直接採信銀行說法.
法庭上被告陳述自己的經過, 法官當場
痛斥銀行端律師的作法.

簡單的說, 除非收到公文說不用開庭, 否則就得要去, 避免權益受損.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與言論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使用該資料與言論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阿桂樓主快點上來告訴大家,究竟那北檢通知是真是假

明彥 wrote:
印象中有個類似的案例, 內容細節不是很正確, 但是意思差不多,
某銀行告一位消費者, 但是該銀行律師告訴被告, 說沒關係, 說他們
只是走個形式, 他可以不用去開庭, 如果收到法院通知可以不用理會.
結果該消費者本來相信了, 但是後來收到法院通知, 想想後開庭當天
還是去到法院了解. 結果發現如果不去, 那麼法院會視同被告放棄申
訴辯論權益, 直接採信銀行說法. 法庭上被告陳述自己的經過, 法官當場
痛斥銀行端律師的作法.
簡單的說, 除非收到公文說不用開庭, 否則就得要去, 避免權益受損

1.銀行法務確實最喜歡碰到一造辯論判決,所以開庭要去(律師也是)
2.案件還在北檢,代表根本還是在偵查程序,說句白話文"檢座"找你去跟"法官"找你去
對你來說是一樣的,但其實意義是不一樣的

阿桂0312 wrote:

我剛剛也是有想到
因為當初簽約的是我女朋友
她告的也是我女朋友
今天自稱是北檢處的人卻是打電話到我公司來
感覺很奇怪
所以明天我會在向北檢確認一下


這招也太賤了吧!!!如果真的是這樣!!!
記得在把大樓更新一下!!!
讓後續近來的人可以知道事情的始末



既然水果報跟議員都不敢得罪劉嘉雯設計師,那是不是把該桂大的經歷Po在其他網站上比較快阿...比如說yahoo知識、伊莉論壇之類的.......

Samiel wrote:
既然水果報跟議員都不敢得罪劉嘉雯設計師...(恕刪)


真的假的? 還是他有在報紙(水果報)上打廣告的關係!?

還有她的生意有因為大家的努力而有影響嗎?

dulinsu wrote:
以正式發文方式,向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發函檢舉


hahawilly wrote:
現在劉嘉雯小姐應該已經知道有可以檢舉劉嘉雯小姐疑似沒開發票這件事的可能性了




我就知道沒開發票的事讓她很害怕

Samiel wrote:
既然水果報跟議員都不...(恕刪)


PTT
噗浪
臉書
^^



我挺大大~千萬不要迷信大牌~設計師降子的處理手法太粗糙了!
hahawilly wrote:
我就知道沒開發票的事讓她很害怕...(恕刪)

說不定幸福空間之劉嘉雯大設計師想要私下和解......但前題是撤銷告訴為真
而私下和解如果成真,幸福空間之劉嘉雯大設計師勢必會要求保密條款,屆時這棟樓的人不知道會不會成為衛生紙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