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更新)租屋漏水房東不是要全權負責嗎?


wugino wrote:
講話好好想想在講別...(恕刪)


這樣的話是有點接近恐嚇的味道,
建議還是不要這樣說話會比較好。

d8959974 wrote:
1.肇事者不是房東...(恕刪)


這種樓上告樓下的案件哩,
很少有房客告樓上的住戶的。
一般商業住戶較可能。
因為純自用的住戶房客很少自己裝潢房屋。
而且有這種問題的時候,通常房客可以
拍拍屁股走人,根本就不需要去跟樓上
周旋。

不管是哪邊漏水,水都是漏到租賃的屋子,
事都是房東沒有提供正常的房屋阿,


V ENTHUSIAST V wrote:
各位好,

我目前和我的家人在台北租了一間三房半的房子,就幾個月前,我其中一個小房間天花板開始漏水,告知房東後有請水電師傅來看,因為漏水是處於房屋中間,補起來後會從旁邊繼續漏,但水並沒有異味,推測是樓上的水管破裂導致的,不過樓上的屋主卻不願開門讓水電師傅檢查,他說那根本沒有在用水,應該是他樓上漏下來的,幾個月來我和房東每幾天就去找他們希望能讓水電師傅進門檢查,到最後樓上也乾脆連門鈴都不應答了!

後來我們實在是受不了,跟房東說我們不想再繼續住下去,要求提前四年解約,房東說可以不跟我收違約金,不過這幾個月來精神損失,床板損壞,搬運費等,是否可以再進一步跟房東求償呢?實際方法又要如何處理,要先寄存證信函之類的嗎?

感謝各位為小弟解惑~


簡單給你建議 :

做人不要太計較 , 房東不是不處理 , 既然無法處理(是樓上不給處理,並不是房東不處理) , 房東也同意你解約不收違約金 , 你還這樣........ ?

我只能說租給你真倒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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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房東默哀~
房東已經釋出善意了
而且是樓上住戶不願讓水電師傅檢修
跟你家房東有什麼關係?(除非是同一個)
求償對象是不是換一個?
若是用球閥門來減緩流速呢? 這idea恐會成為"震樓神器"II代


glue.taipei wrote:
大家對"樓上住戶不理"這種行為有沒有好的處理方法?
告官:曠日廢時
封排水管:還可能有法律問題!

大大的意思是加上這個嗎???




Alex51688 wrote:
他家馬桶管線一定會經過你家天花板,也有可能是明管,去把它堵起來就好了。

回某樓
跟房東承租房子,民法429條第一項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
馬桶之類的壞了本來就是房東要修不然勒
以上題外話

本身舉個例子給樓主

本人有次租屋租在公寓頂樓
第一年還沒過完,天花板就開始漏水
後來就越來越嚴重
最後三房一廳的天花板除了客廳之外都在漏水
也弄壞了幾樣東西

房東來來回回請不同的防水師傅修了很多次,都沒辦法修好,再加上那棟公寓有人很機車,死不簽同意搭棚
也是走到解約的路子,本來房東太太還要扣解約金,在我力爭下才同意不收
房東先生倒是人很好,沒說什麼,還跟我們道歉真的沒辦法
我認為房東有意願處理只是無法處理,實在不需要再向房東求償

另外是我的朋友
他們家浴室因施工問題(買來就這樣了,並不是他們改裝
結果害得樓下漏水
但他家人很不良的不處理也不願意配合,所以樓下直接告上法院

沒錯,就是法院

法院會派人來鑑定漏水原因,如果是樓上問題,還不配合處理法院最後會查封樓上房子(大概告三次不處理這樣

你要花那個時間跟精力陪你的房東跟樓上秏嗎?
這樣或許可以拿到財物和搬遷費的損害賠償,可以用侵權這部份來講:因他人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才能作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標的,如果無法舉證兩者間具有因果關係者,就無法獲得賠償。

你告樓上漏水造成傢俱和物品損壞,而且因無法居住而導至你需搬遷,就必須舉證是因為漏水造成的,一般而言,只要經過鑑定都能舉證,多半不成問題。

但這樣的損害和房東無直接因果關係啊,所以你不能告房東懂了嗎?

你也寫了「幾個月來我和房東每幾天就去找他們希望能讓水電師傅進門檢查」<==表示房東並無不理

另外,精神求償的部份

民法第18條及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也就是說,被侵害的權利涉及身體、健康、名譽等專屬於人身的權利時,才可以請求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精神賠償。

你需要舉證「因為樓上漏水,而導致我身體不好」才能請求精神賠償…這多難你知道了嗎?
還有,因為樓上漏水這件事和房東也無直接因果…

請你要求償還是去告樓上,別再難房東了


V ENTHUSIAST V wrote:
各位好,我目前和我的...(恕刪)


=.="

你別鬧了好嗎

是誰幫你出這種鬼主意

明明人家有意願幫你處理

是樓上(真正的事主)的不願意


人家連違約金都不收了

你卻要房東賠你錢

拜託 !! 難怪 這社會大家都要用盧的處理事情

正常人都會被這樣子磨到變冷漠

你自己想一下 你是租屋的人

你有那閒錢跟時間可以跑法院?

尤其在這個很難確定誰的錯的情況下

你有穩贏嗎? 還是 你本身是律師相關行業 ?

V ENTHUSIAST V wrote:
各位好,我目前和我...(恕刪)


可以索賠
google一大堆案例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624329873.html
大多都是金額談不攏
大多要上法院
想請問一下,您租的這一間三房半的房子,
一個月的租金是多少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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