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好過 登記給老婆 又不是上千萬

gv9403 wrote:
登記老婆名下也沒什麼不好,老婆為你生小孩煮飯等等,應該也夠辛苦的!!
第一間不要買這麼貴(買郊區或遠離貴區)五六百萬就三房車位了,登記給老婆
之後第二間買較貴的地方然後登記自己的


看了以後,重點如下

1.房子要結婚後才買及登記名字

2.房子全部登記給對方也沒關係(房貸沒繳或者繳房屋稅時,自己就不用緊張囉)

3.記得所有付款都要留下單據或者用銀行轉帳給賣方,不要用現金付

4.因為只要是婚後財產,無論是誰的名下,都有一半的權力,就假裝對方是掛人頭就好啦

事實上,也有很多人為了躲避稅金,使用親戚的名字當人頭買房子。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首先不管是不是婚前買房
不要去想婚後買房財產就是有一半權力.
財產都可以轉移贈與

再來2人共有等於以後要買賣都要兩個人同意
這樣對你跟他都有保障且公平
缺點則是1人要買賣另外一個不願意那就不行

還有買房的貸款人是誰
如果是自己.是我的話絕對選共有
因為貸款人是自己.而且都是自己繳貸款的話
而老婆出50頭期就能擁有一間房(因為共有產權有兩種.一種是有分清楚幾分之幾.一種是就兩個人擁有那一間)
我想買房應該是後面那一種.那老實說這已經這聘金已經是非常大了
而且對老婆也很有保障阿.對你也是.以共有而言
只出50就有一間房還沒有保障?只是要買賣要兩人同意
雖然說貸款兩個人一起繳.但銀行還是追借貸人吧?
共有沒有不合理

那如果貸款人是她的話
就看你怎麼選擇囉
有人說當夫妻不要計較那麼多
但這不是計較的問題.
而是選擇什麼樣有可能面臨什麼問題跟結果要想一想
而且今天計較的是岳父
婚姻重點還是在於兩人之間吧

個人覺得只因這理由就想要房子登記女方名下的父親,腦子是有啥問題?
他要是原po的立場他會這麼做嗎?
要是我的話絕對不可能這麼做
原po也不曉得在軟什麼,一兩句話就硬不起來,以後也只是給人壓在下面www
s88888888 wrote:
我一個鄰居51年次公務員(他媽是我小學隔壁班的老師)大我十來歲

10年前為了娶一個台北女生

女生要求買房子登記在女生名下才肯嫁

錢由他媽退休金出

後來他媽買自己的名字(現在80幾歲了),房子都空在那裏沒人住

所以沒結成

前兩個月51年次公務員還問我隔壁有女生可以介紹嗎...(恕刪)


不好意思,請問真的是51年次嗎??

51年次今年已經53歲了耶!是第一次結婚嗎?還是離婚後要再婚的?

51年次若第一次結婚,這樣還要生孩子嗎?
首先恭喜你即將擁有人生五子中的兩子(妻子,房子)
1. 登記誰的不重要,一定要先結婚再說
2. 如樓上幾位大大建議的,設定房子的債權給你自己(房子如賣掉要優先清償你的債權)
3. 房子登記誰的你不說你老婆不說,鬼知道啊,除非你老婆也堅持只登記她自己
那這個女子也許你真的需要重新考慮一下啦…

僅供參考
我跟原po相反,
結婚時我沒收任何聘,只要求一條金項鍊而已,但我有帶嫁妝,

我是娘家先出頭款,所以名字是我的,但貸款將來由老公繳,
即使老公覺得因為娘家先出頭款房子是我的名字是合理,
另外,房子沒花夫家一毛錢,也要被夫家的人說我們買房子是錯的什麼鬼一堆...
但只要我和先生有激烈口角,他就會不爽說房子是我的名,他沒保障!

結婚的過程,只要是和雙方家裡有不愉快的,真的都是記一輩子~
貪婪計較的嘴臉都會留下永久記憶!!!

結婚前房子登記共同持有,將來共同分擔房貸,實乃天經地義!
岳父就不用管了,該做的都做到老婆也支持就好!女方要權益,男方也需要的!

只是換作是我,如果我爸爸這麼說,我會直言反駁,不會把他這段話告訴我先生,
像我娘家先出頭款,我都跟我娘家千交代萬交代,不要再我先生面前提什麼「頭款還不是娘家先出之類的話」!

加油!結婚過程真的太容易有不愉快呀!!
有什麼禮俗歡迎來討論(我家三姊妹,婚禮都是由女方包辦,夫家只要出人跟看我們寫好的流程)






先登記結婚.再把房子放太太名下~~
反正婚後財產都是共有沒差

周++ wrote:
我跟原po相反,結...(恕刪)


好羨慕, 我到現在心裡都還在不爽, 又不是結了婚就是我們家的人要服侍公婆啥麼的, 憑啥麼女方要求東要求西的
若是我女兒要嫁,婚後要幫忙繳房貸,要替夫家生小孩、洗衣煮飯的,男方還計較房子登記誰的名字,怎麼樣我也不會讓女兒嫁!在我們家,我老公一向都是他賺的錢是我們的錢,我自已賺的是我自己零用錢!對老婆大方一點,你以後你自己若有生女兒你就懂你丈人的堅持!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