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未婚妻半年後要結婚,目前已提完親,開始準備結婚事宜

我們最近買了一凍房子,頭期款男方家出100萬女方家出50萬

之後貸款每個月一起繳(男女方各有工作)要一起努力

我們說好房子登記共有

但是..女方父親得知房子要登記共有..有點意見

女方父親認為 結婚沒有收聘金,為何房子不是登記女方名下,沒有給女兒保證

可是當初提親時,對方父親是說聘金就拿去補貼買房子的錢..我們也有做到這點..今天又改口這麼說

我可以體諒作父親愛女心切的心態..

但是今天並非登記在男方名下,而是登記共有..請問這樣不合理嗎

(我現在心理壓力很大..因為已經得知未來岳父對這件事情有點意見)
文章關鍵字
不要管他

登記共有就好啦

需要什麼保障?

不是男女平等了嗎

通常不是是男給女聘金

女給男嫁妝嗎?

那你有收嫁妝?
你跟你未婚妻有共識就好
然後請你未婚妻回家溝通
我覺得女方父親總是怕女兒吃虧
但如果你未婚妻能做好兩邊的橋梁就好
大大...提親時是講好不收聘金的,希望能買房子對女生比較有保障

但女方父親已經講出了 沒收聘金 房子怎不是登記女方名下 這句話

我聽了真的很傷心難過

所以我決定訂婚時要帶聘金去 請她們收下來

至於嫁妝...我看是沒有這件事
通常是禮尚往來

聘金=嫁妝

又不是賣女兒!!什麼時代了??

如果一人一半


房貸一人一半 頭期一人一半 所有權一人一半


我覺得很公平

況且您多出了50啊


其實我們根本沒有計較多出那50萬阿...

我們也是覺得夫妻共同努力 婚後幸福才是重點

只是..談到'財產'這種東西就很現實了..

但還好我未婚妻 有幫我跟她父親緩挾了(說登記共有是講好的)

salina chen wrote:
你跟你未婚妻有共識就...(恕刪)


有,這是我跟未婚妻講好的事情,我也覺得很合理

還好我未婚妻有跟她父親溝通說是我們講好的..

只是愛女心切還是頗有怨言

登記您太太好了。免得被唸一輩子。(個人意見)
hi69433 wrote:
登記您太太好了。免...(恕刪)


我是覺得吞不下去的話就別硬吞
哪天吵架時換成自己拿這件事出來抱怨

既然是兩夫妻自己住外面,自己協調好就好
真要算那麼細,那就少出50萬來當聘金
然後要求嫁妝
很多事情不是一昧讓步就好

如果是我自己要答應的話,應該就會出完頭期後
剩下的房貸就叫老婆自己付了
結婚很多事情可以互相,但要算清那就算清清楚楚的以免以後又出糾紛


marbolai wrote:
我跟未婚妻半年後要...(恕刪)


麻煩登記共有!!!
不要管女方家裡怎麼說,如果登記為女方...對你有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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