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看到一間房子因為太座跟我已經有不動產也無貸款..但最近想購入一間新的房子預計貸款600萬請問前輩1.若是我貸款一般利率似乎不低1.88%左右所以我想說因為姊姊是公務人員用他的名子去貸(所以房子當然先用他的名子)1.3%這樣是不是可以省一些利息..小弟年收入約160萬..這樣報所得稅可以報房貸可省多少錢...兩者相較之下哪一種對我比較有利呢...在自己名子下多繳一些利息???2.房子先用姐姐的名子那往後過戶過來是不是還要有買賣證明..不然會不會產生贈予稅的問題...煩請前輩給些意見小弟先謝謝大家..
本金平均攤還法600萬 1.88% 每個月還款總金額34400到第240期合計還本金6000000利息(1)1132680兩者合計7132680600萬 1.3% 每個月還款總金額 31500到第240期合計還本金6000000利息(2)783240兩者合計6783240所以差額是(1)-(2)=349440元這是20年才有這樣的金額哦…還有說一句真的…你確定你姊不會半路判逃嗎(賣掉你的房子…)?你要冒這個險…給你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