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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別氣 建議你:

1.找消保官協調退費

2.找蘋果報報給牠爆爆

請問你當初有簽合約嗎?合約內容有否註明違約事項?
沒錯!法庭上只管證據不管對錯,先看合約吧!
rico8888 wrote:
這位大大別氣 建議你:

1.找消保官協調退費

2.找蘋果報報給牠爆爆

請問你當初有簽合約嗎?合約內容有否註明違約事項?
Miss Yo Yo wrote:
98年9月我訂了一組...(恕刪)


閱~
樓下請繼續~

啥~~
沒搶到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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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的衣錠要這樣媽

簽約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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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的店家都是現實往錢看
北部的住戶很多都大氣粗用錢砸人
要不然就是精打細算到摳門
這就是北部人的生態我也是北部人
當初買東西的時候就要考慮清楚
四五十萬的東西說下訂就訂..........

Miss Yo Yo wrote:
我要在此提醒每個想去櫻花買廚具的人~
請先想清楚~




做任何事都一樣~都要想清楚~
特別是做 人呆
基本上我只赴三千元訂金

不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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