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買了第一個房子
在4/20 透過房仲的介紹,給一個王先生負責裝潢 (預訂7/10交屋)
其中聯繫狀況及進度都正常,但在7月初就聯絡不到了人
(總簽約金額是80萬,但已經付款超過80萬)
此時的進度約九成
在7/4(一)時,就有系統家具的廠商自行拿了鑰匙進入(之前是為了施工方便而將鑰匙放在門外),
將已經安裝好的廚櫃、電器櫃拆走 (只剩下一些是釘在牆上沒帶走而已)
(聽朋友問律師說,廠商是沒權利進來我們家拆東西,但,都被拆走了,也來不及了)
到今天為止,王先生已經失蹤十多天了
我們很頭痛的是,原本我們已經打算自認倒霉,未完工的部份自掏腰包完工
但是,今天就有不少施工師傅的找上我們,要求我們付錢(這些師傅有的堅稱王先生一毛都沒付)
今天,和來幫忙做水電的師傅聊到這件事
他說,那些施工的廠商不太可能都沒收到錢,基本都是邊做邊收錢,會有個比例,比如3/3/4,最多就是留四成尾款未付而已
我想請問版上大大的就是:
(1) 廠商可以要求我們付錢嗎? (我們的錢都付給統包的王先生了,我的合約是和王先生簽的,而他們的合約也是和王先生簽的,他們該找的應該是王先生才對,怎麼會找我呢?)
(2) 如果廠商真的要求我們付款,我們真的要付嗎? 那要怎麼証明他們的未收款是多少? (說不定之前已經有付訂金了?)
頭真的很痛,請懂法律或是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我的確是太早就把錢付完了
因為他人真的太像好人了~ 有時候跟我開口先預支一點工程款,我也是都付給他
另外,也有請他代買家電的,當然,所有的家電都沒有出現
我們7/4(一)晚上九點多有到警局備案( 派出所說不受理報案,忘了理由是什麼了?)
朋友問過律師,也是說我們可以去告那個來拆走廚具的廠商
但,那個廠商也老神在在的說「又不是沒遇到,他們也知道該怎麼處理」
今天有在聽到消息,有聽說,如果那些施工廠商開口跟我們要錢的話,我們也是要付的
因為東西已經放在我們我們家了,我們算是「現得利益者」,廠商有權跟我們請款
但,我要問的是
我的錢都已經給了統包的設計師
而這些廠商不是應該要去跟設計師請款
你們自己不請款,然後等到工程都要結束了,才出面要求我們屋主付錢
大家都是受害者
但有廠商說他們他們沒收訂金就承接了
有個做鋁窗的廠商說他沒收到錢
但我想問的是,鋁窗早在差不多二個月前就安裝好了
這麼長的時間你都沒有跟統包設計師請款
非得要等到人都跑掉了,才要找我來付錢?這對嗎?
我的統包一度也聯絡不到 首先要做的就是寄出存證信函
請他出面解決 不然就終止合約 此外完工需多花費的所有費用 皆需要他負責賠償
其他人沒拿到貨款或是工資
是那些人跟他的問題 跟你無關
跟你簽約的是設計師 既然你都有把錢給設計師 那你就沒問題
請那些人去跟設計師要
另外 不能有任何人去你家搬東西
只要東西已經附著在不動產上面 那東西就是你的
沒人可以搬走 就算警察來也一樣
要去你家搬東西 必須有法院的執行令 沒有執行令誰都不能進去 不然就是非法入侵
那各系統商可能在嚇唬你 你應該可以去報警 說他侵入民宅
我也遇到建材行說要來搬我的東西 還威脅我 要找警察來
我就說警察來也一樣 不可以去我家搬東西
我還說我會問我這邊的律師去我家搬東西是否合法
建材行看我態度強硬 沒嚇唬到我 也沒再騷擾我了
你應該要把你家的現狀先拍照存證 在來就是不准任何人在進入你家
馬上發出存證信函 請他出面 等合約終止後 再請人來施工
千萬不要還沒終止合約就請人來施工 這樣你跟設計師會有法律糾紛
基本上你的工程款都已經付給王先生了,施工人員是由王先生找來的工班他們應該是直接對王先生請款,而不是對業主請款。 我之前的設計師也是一位王先生,因為某些問題,沒有給他施工,請看此篇裝修設計費問題,為了避免損失更多,不要付錢給施工人員,雖然他們也是很可憐,可是我想他們應該不止配合一次吧!! 應該很了解王先生這個人才是,你也是受害者阿!!
買新家,裝潢應該是高高興興的事情,希望你事情盡快順利解決!?
真的是好的設計師帶你上天堂,差的設計師帶你下地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