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想買房
看了一間30多年的老公寓(台北市某賣菜的地方)
基本上屋況不算好
房仲說屋主想賣1300多
基本上屋內格局已經被改的亂七八糟
預估若是回復加上基本裝潢大約要200左右
因此朋友開\約1000(五年前屋主買600初)
房子基本上也經過幾家房仲都沒賣成
目前給信義賣
朋友開價後 房仲表示太低不願去談(你以為現在年輕人月薪都是好幾百K喔)
基本上就一直拖
我想對他們而言沒有高額傭金就沒有服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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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開放信義的房仲報名
有誰願意幫我朋友去談這一個case呢?
caesarpb wrote:
這邊我有一個疑問
如果我簽了斡旋,最後斡旋失敗,而我私下找屋主另外橋定了一個價格成交了。
這樣我還得給房仲仲介費嗎?
這樣就不合理啦!! 因為他又沒幫你到的忙,你也是靠自己去談定價格,這樣為啥房仲可以賺仲介費...?..(恕刪)
要..很無奈..旦你還是因為仲介的介紹才知道了這間房子
所以不管你是找仲介還是私下去和屋主講..法理上都需要付(真的有仲介告嬴過)
除非是屋主在和仲介簽約的期限過後..
這部份的空間就比較大..你可以說是屋主自己降價自售才成交的
而且因為以過委售的期限..這部份才有機會不需要付仲介費
不然..就是從另一個仲介手中仲介買入也不用..
畢竟不同人介紹同一間..你喜歡找誰是你的自由..
旦..真被告你要提的出有仲介費的證明才有用..不是隨便找個阿貓阿狗站出來當仲介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