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因時間趕, 在簡單看過房子很喜歡(5坪有隔間), 就直接租下了(惡夢的開始)
搬入時才發現, 反而要花更多時間跟成本在整理前房客所遺留下的物品跟環境
但目前合約已簽定, 請問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與房東溝通在租金上降低, 或是同租金上容納更多服務?(電視+網路+水+電, 等於是什麼都要錢!)
請前輩砲小力一點....
但是如果說你當初沒跟房東說,現在要用這個來跟房東要東要西,臉皮厚一點就可以,看房東的心情而定,它可以貼一點給你,也可以不鳥你,不然就看看多簽1年,或是1年後如果覺得還不錯時再跟他要求也可以
還有前房客是跑路還是怎樣,如果是跑路的話,房間亂那還情有可原,但是要是前房客住到跑路的房子,我要是知道的話我是不太想租,如果是正常退租的話,那這房東也不怎麼愛惜自己的東西,如果要是不歡而散收場的,那就表示這房東不挑房客,不然就是房東太過散漫房客受不了
我個人是不怕吵,不怕舊,所以以前租房子時只有一進門如果樓梯房間廁所都乾乾淨淨整整齊齊的,不要太暗,有窗戶,沒甚麼潮濕的感覺,我就覺得這房子很不錯,房客的素質很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