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注意到, 有一些建案是所謂頂樓樓中樓就是例如:最高樓是到12F, 但有這種房屋是 12F+13F一半+另一半的頂樓露台.那一般住戶除了平常只能上到13F 樓梯另外一側的頂樓之外,要到樓中樓這邊的露台是無路可進, 必須緊急時候, 由住戶12F開家裡大門逃生.看起來, 這種建案是不少, 想必建照是沒問題, (當然不可能一道樓梯兩側頂樓都是樓中樓)但消防上呢? 是否會有疑慮?
了解~~後來問建商是~ 他們這種露台是約定專用逃生時必須開家裡大門讓大家上去, 所以沒有權狀. (但住屋的另一半是合法權狀).就消防而言, 就是沒這麼直接可以跑來跑去就是了~您的露台有權狀算是滿稀有的了~
GT-Papa wrote:最近有注意到, 有一...(恕刪) 這樣的樓中樓,以我的狀況,多出了露台,沒有權狀,但有約定使用權。(跟地下車位一樣)等於是專用。逃生,應該都會直接上13F另一側陽台,沒有人會進12F樓中樓露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