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租屋--水電費的問題 (已解決)

請教各位大大,

遇到小弟以下這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

小弟在外租屋也有6~7年了,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形,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在今年7月底搬到目前的租屋處,

結果在9月的某一天(有點忘了正確日期)突然接到大樓總幹事的電話,

說台電明天要來拆表了,

電費已經逾期4個月了,

所以隔天一大早小弟就趕緊請假到台電去繳費,

並將此事告知房東。

原來是房東跟前屋主在過戶時沒有把繳費通知單的寄送地址跟聯絡人做變更,

所以帳單一直寄送至前屋主登記的地址(跟小弟目前居住地址不同,所以一直沒有收到帳單)。

因此在告知房東此事時就有提醒房東水費或是其他有的沒的是不是都有辦理好了。

但在昨天下班後突然發現停水了,

打電話到自來水公司查詢結果竟然又跟上次一樣了(也是逾期4個月),

只不過這次沒有先通知就直接停水。(期間亦無收到帳單及停水通知書,又都寄到前屋主登記地址了>"<)

但因為無水可用,

只好帶著老婆到旅館住了一晚,

今天一大早就趕緊去自來水公司繳費並復表。

請問這樣復表跟住宿的費用可以主張跟房東要嗎?

有甚麼條文可依據向房東申請給付?

感謝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回覆。

PS:我還特別上網找附近最便宜的旅館。

alexway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

遇...(恕刪)


我覺得水電費逾期未繳而您去繳的部分

可向房東要~~不用什麼條文 只要合約可證明你何時入住即可

至於1天的旅館費用

我個人認為就算了吧 不用計較這麼多~~不然你可叫房東少算一天房租呀
power1974 wrote:
我覺得水電費逾期未繳...(恕刪)


我想繳費的部分有單有據,

跟房東要是絕對沒問題的,

問題是房東未處理完房子過戶後的相關事宜,

造成我的困擾,

雖然說住一晚旅館不是很多錢,

但也要1700阿,

不是付不起,

而是想請教如何合情合理的請房東支付,

畢竟那是被停水後無法盥洗,

才被迫到外面過夜的額外支出阿!!

謝謝!!
alexway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遇到小...(恕刪)


如果需繳費的人..本來就是你(也就是房東不負責水電費)
那..問題的重點還是你沒繳錢
你住4個月沒繳到水電費都沒注意到...這是別人的錯嗎??

旦如果繳費的人是房東(也就是房東是包水電的)
那..房東有責任負擔屋內水電的正常使用
所以你有權向房東要求賠償
alexway wrote:
我想繳費的部分有單有...(恕刪)



旅館錢1700...如果我是房東 我不會付(雖然你還特意找間便宜的住)
因為
停水無法盥洗解決的方式有很多
可以去汽車旅館付休息費洗澡...不用1700吧
還可以去游泳池買票進去洗...
但上述的方式
都需要你跟房東協商同意才行
如果沒有....就很難要求房東也付給你
除非~~~~房東佛心來著 是很好說話的人...

另外
你趕緊要房東將水電過戶至他名下吧~~水電帳單寄到你租屋處
用網路很方便的 只要提供電號及水錶號即可

ps.我從來沒當過房東 到今年初為止 我一直都是租客

power1974 wrote:
旅館錢1700......(恕刪)


外宿本來是想找房東先討論的,

但無奈房東兩支手機都關機了(晚上9點多),

原本也只打算去休息3個小時洗個澡就算了,

但想到隔天早上還要刷牙洗臉上廁所等,

也都需要用到水,

另外因為無事先收到自來水公司的通知,

也沒有另外儲水,

外宿也是不得已的下下策,

附近又無親朋好友可幫忙。

另外房東已經去台電跟自來水公司辦理變更完成了。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需繳費的人..本...(恕刪)


沒錯,要繳費的是小弟本人,

這點我也有疏失,

但因為水跟電都是兩個月才來一次帳單,

在加上每個月有8~9張帳單要繳,

信用卡4張、第四台、網路、手機2張、市內電話....

而且沒遇過有房東會把水電帳單轉到其他地址去的,

除非是房東要負擔水電,

那他要直接轉帳或是轉到房東住家等都沒有關係,

否則當然是直接寄到出租地址由承租人繳費。

所以就忽略了是否有收到水電帳單的問題。

而且9月台電來拆表時就有跟房東提醒過是否還有相同問題未處理,

畢竟我不是屋主,無法自行變更屋主資料。

所以我認為房東的責任比小弟來的多。

alexway wrote:

畢竟我不是屋主,無法自行變更屋主資料。

所以我認為房東的責任比小弟來的多。(恕刪)


變更帳單寄送地址回裝設地..不需要屋主本人去辦理
只要你拿3個月內的繳費證明去就能辦理了
因為自來水公司和台電也不會看你是不是屋主

還有如果繳費的人是你..那..被斷水的問題是你自己造成的
我真的不認為你有資格求償什麼
你不繳錢..被斷..剛好而已..
不要老是牽拖什麼別人沒寄帳單給你
畢竟每多久就要繳費一次..
難道你白白用了4個月都沒感覺你需要繳費嗎??


還有..要刷牙洗臉..一瓶礦泉水就夠了..而不需要住在旅館一整晚
先問喜歡這房子?
如果喜歡~就跟屋主談各付一半試試看!~
如果有打算搬家的念頭~就力爭要全額!~

畢竟屋主也不是故意的!~
各讓一步好點~

因為如果真的很堅持~
屋主就算付了也可能收回房子!~

不過我是屋主,會自己先說付款!~

房客鎖使用掉了(內鎖)~新鐵門!~我也沒去檢查!~
2話不說~請她注意安全!~報價2800一樣買單!~
看個性吧!~

試試看囉!~
頂多也是沒有!~

eve55eve55 wrote:
先問喜歡這房子?如果...(恕刪)


跟喜不喜歡應該沒有太大關係,

只是我個人認為該有的權利就會去爭取,

所以才會上來問看看萬一房東不想支付的話,

有甚麼法條可以用來說服房東,

估狗了很久,

大多只查到民法有大略提到房東應盡到使房客不虞水電的義務,

沒有很仔細的定義到細節,

基本上我自認為自己是相當好的房客,

在外面也有6~7年的租屋時間,

期間也租過4間房子了,

每間房屋在退租時都比剛租時還乾淨許多,

房子裡面有壞掉的東西只要我會修理的金額不大的,

我都自行修理(簡單的水電、換紗窗、五金等等..),

也不曾麻煩過房東。

所以基本上也沒遇過這麼扯的房東就是了。

扯不是說房東不好,

而是神經比我大條,

房子過戶竟然該變更的資料沒有一併變更?

而且在台電通知要斷電那次就有告知房東,

房東也說他會去處理,

結果自來水又來一次?

真的蠻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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